刑事自诉
用他人账户炒股,银行存款却被他人挪走,是否算刑事案件?
用他人账户炒股,银行存款却被他人挪走,是否算刑事案件? 我是证券交易所的营销人员,为了完成新增客户的交易量,让一个银行的保安开股票账户,然后我把十几万打入其账户进行股票操作,谁知在5日后要把资金从股票账户中转出来的时候,却被开户的保安冻结了账户,钱被自动转移到其他的个人账户,最后该保安逃之夭夭。随之去公安局报案,但公安局说没有证据显示他拿走我的钱,我们之间也没有书面协议,所以不予以立案,但是以民事案件起诉该人,被他卷走的钱是很难追回来的,请问律师,我这个能属于刑事案件吗?可以以盗窃罪来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yyao……(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09-05-21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