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安徽安庆宜秀区杨桥镇余湾村的村民,现在政府要在我们这征用两百亩土地,用来做地震危房安置的安置房,这些土地是我们的耕地,我们在这些土地上全部种上了果树,果树的收入是我们的主要经济来源,现在政府要征用,我想问问我们应该得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谢谢。
我家有5分水田(半亩水田每年都种稻谷五六百斤)被村里建成村民礼堂,村子上只给我家十块钱每平方米,这样的补贴合法吗 还有村子里每年都有水库和山被私人成包,应该有几万钱的收入可都给那些干部贪污,到现在建个礼堂就要从村民中出钱赠款每个人四百
你好:律师 我是黑龙江省同江市的,我们这里的基本农田被政府征用,其中有一小部分用于修建公路,其余大部分由政府作为中介卖给私人,每公顷的总计给我们12.6万元,养老保险及就业问题政府一概不管,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有权不卖吗?
我们家的1952年福建省闽侯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明确写有耕地2.5亩,其中0.6亩已经被福州某房地产公司开发成高档楼盘。但因我父亲已经过世,直至最近因老宅要拆迁了,所有才从福州市档案局调出我们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才发现此事。 请问我们能追回耕地的补偿吗,尚未征用的,拆迁时能得到补偿吗?这个1952的福建省闽侯县土地房
急需,农村水浇地一亩地征用的补偿金额标准是多少,相关政策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农村旧村改建新村同时是否可以征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