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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征用补偿标准

耕地征用补偿标准 你好:律师
我是黑龙江省同江市的,我们这里的基本农田被政府征用,其中有一小部分用于修建公路,其余大部分由政府作为中介卖给私人,每公顷的总计给我们12.6万元,养老保险及就业问题政府一概不管,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有权不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ze……(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0-11-04 15:1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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