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3口之家,女儿今年8岁。因为拆迁于2009年分得3套经济适用房,2套60平米的,1套68平米的,共188平米,户主是丈夫。夫妻二人于2010年4月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其中两套小点的房子给女方,一套大的归男方,同时女儿判给男方。现在有2个问题请教专家:第一、男方因为手头紧,现向女方要钱,以要回一套房子为要挟,理由是给女儿。他这么做合法合理吗?第二、因为几套房子的户主是男方,房子的过户麻烦吗?需要什么程序?麻烦专家了,多谢!
结婚后,我丈夫在他们单位买了一套房子,是以他的名义买的。当时和开发商签的合同是商品房的合同,后来政府又定性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还没有房产证。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该怎样分割才合理?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两套房屋,这两套房屋均属于单位集资房屋,已交了预付款,但房屋还没开始盖,登记姓名为男方姓名,请问如离婚这两套房屋该如何分割?
你好,因为【男方】他们那里拆迁,所以我们认识时间不长就领了结婚证,可是我觉得我们根本就不合适,所以我想离婚,不知道我提出离婚后,他们家拆迁所得有没有我的份
我们在2010年申请到了一套经济房子,并付了首付35000元,但至今未拿到钥匙,但是我们现在要离婚,请问我们申请到的经济房子还可以属于我们的任何一方吗
律师您好!我是南宁市市民,在97年我获得了一套福利房,03年后感情不和离婚了,我就住单位,现在单位要拆迁了,同在单位住的十几户都能拿到经济适用房的摇号,而我因为曾享受过福利房而不拿到摇号,老了,没房子住,收入低真难呀!
我小姨准备离婚,孩子由我小姨抚养,但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现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主是我小姨夫,房子是穿堂间,进了第一间才能到第二间,由于之前一直有家庭暴力,我小姨不想与我小姨夫分割房产,而是想要这个房子,多占的房产部分化为钱给我小姨夫,而我小姨夫坚决不让房产,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
离婚时所需要分割的房产系我父母在我结婚之前购买,婚姻存续期间,为表示我对婚姻的忠诚,我将其更名为双方共有,现在,我妻子藉此与我共同分割房产,而且谋求以低于市场价很多的价格估价房产,以实现其以低价格取得房产的目的。请律师予以指正。
北京传奇威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求助关于经济适用房阁楼的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急急大家好,本人购买了洛阳中电·阳光新城一期“浅水湾”(经济适用房)一套,全款已经交齐,但未签合同,我买的是5号楼6层(屋面层带阁楼),当初宣传的时候每栋楼户型、面积都是一样的,阁楼收费,而后众多业主反映阁楼收费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