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中有如下条款:(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我个人) 甲方承诺,根据公司效益,乙方可在农历年前参与公司XX项目的团队利润分配,XX团队提取年度项目利润的20%作为年终分红,分配给团队成员,乙方将获XX项目的团队利润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方项目如获得第三方投资,则乙方年终分红自动转为股份,乙方股份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现在,团队中只有我一个人,而且也有第三方进行投资,满足了上面的条件,而且根据第三方和甲方签的合同,出资比例为66:34,那现在根据上述条款,我的股份是不是毫无疑问的自动转为34%的20%,即总股本的6.8%?
有这么个情况,请有识之士帮忙解答:我公司预新招收两名项目外阜驻在人员,这两人工作性质是随着项目的存在而存在,如项目没有了,这两人也会被辞退,预与两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年),想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中写明,不知如何约定才是合理合法的.
08年5月1日,我应聘聘到一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如下1条款: 双方约定,若乙方在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本人辞职,需承担甲方为招聘乙方的猎头招聘费*****元。 结果,今年1月份,我辞职了,但咨询了相关方面,说根据新的劳动法猎头费不应该作为违约条款。 现就这个问题请教各位高手,急~,先谢
公司给设计人员进行培训,在外部报班学习,大概3500元培训2月。想在合同中设定服务期。 问题: 1:关于多少培训费用可以设置服务期,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北京市有相关规定吗?3500元大概培训两个月,可以设定服务期吗?设定几年比较体现公平合理原则,2年可以吗? 2:针对这个人,可以在服务期条款中这样约定吗:员
公司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内容的约定,是否合法?
公司突然把张某从一个地位和薪水较高的岗位调到了其他部门一个地位和薪水都较次的岗位,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内容的约定,以及是否合法? 谢谢
以下是某公司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请问是否合理?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到期前,甲方或乙方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未得到公司批准而强行离职,乙方应当赔偿人民币伍万元给甲方。如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按照劳动法相
本人于2000年在省内一国企上班,到2010-7-31号离职。中间因企业变更,由2005年国企转为控股,本有一年的买断金。后继续在此单位上班至离职。现买断金只发放了原有的3/1(500多元)。说是帮我们交原先的失业金。我想知道,这样的扣款是否合理,同时我个人保险也只交了5年。公司有义务帮我补未交部分吗。
我是一名工人,是一名临时工(全公司人都是临时工,),自1994年到2007年公司一直未给签劳动合同。2008年企业改制,给我们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末合同将到期,企业想解除我们的劳动关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13年的工龄有没有补贴?这13年的劳动保险企业应不应该给补交? 委托律师,我需不需要提供什么有效证明?
律师们 大家好! 我请问下,09年公司跟我签的合同是有要求买社保,而公司实际是没给我买社保,我是否认为此合同为无效合同,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差额工资?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
我的劳动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甲方承诺,根据公司效益,乙方可在农历年前参与公司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分配,妈咪宝贝团队提取年度项目利润的20%作为年终分红,分配给团队成员,乙方将获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方项目如获得第三方投资,则乙方年终分红自动转为股份,乙方股份比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