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0月8号开始在幼儿园做实习老师的,实习期3个月,现在实习期已满,进入试用期,我要求单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同意,但是要求 我自己支付所有的五险一金(约700元),并且和我说试用期是3个月,试用期工资850。但是,劳动合同不是书面的,而是电脑文档形式,并且只有我的个人信息,没有具体细节,如劳动合同期限等。请问单位这样做对吗??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从2010.9.13日加入现在的公司,合同签订的是两年期2010.9.13-2012.9.12(其中试用期为60天),可是在我工作期间公司领导从未指派过任何人对新人的我进行任何培训,并且在工作期间经常派我做一些与我工作无关的工作占用了我工作的1/4时间。现在经理在11.12日下班后口头通知我说不用上班了,并且让
我是仁寿县的,1998年辞去国家公务员,工龄19年,组织一次补足4万元,今年54岁,属于非农业人口,请问现在办理养老保险,能否解决年限?希望能回答,谢谢!
本人现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说试用期为6个 月,请问公司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对3年合同没有明确界定试用期范围)此合同试用期最长到底为几个月?谢谢!
本人现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说试用期为6个月,请问公司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对3年合同没有明确界定试用期范围)此合同试用期最长到底为几个月?6个月试用期似乎太长了吧?谢谢!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家单位的人事,公司业务部门有员工签署3年劳动合同,试用三个月,但是现在马上试用期到了考核不合格,但他本人又非常想留在公司,而且说服领导同意其留下来继续试用,但人事部门如果同其签署自愿终止之前的合同,进行新一轮的试用这样可以吗?会产生劳动纠纷吗?谢谢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
1、8月底入职; 2、9月10月完成项目,老板说做项目有提成; 3、11月26日要求我转岗或协商辞职; 这3个月都未签署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 我有工资卡、门禁卡等证据,以及聊天记录、盖章文档等证据。 问题如下: 我查询到未签署合同,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补偿,请问是不是10月和11月都要补偿我?我10月工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已经毕业了,我是做软件开发的工作,我自已的技术水平完全能达到用人单位的水平,因为我参加过职业培训,但用人单位就以我是应届毕业的为借口说是要有三个月的实习期还要有两个月的试用期,然后鉴定一份两年的合同。但是实习期不是对于在校大学生的吗,可我已经毕业了啊,这种规定不知道是否合理
我是毕业生,和一中学签了毕业协议书,现在已经在该单位上班了。就业合同还没有签,毕业协议书上说试用期是半年,也就是说我现在正处于试用期。那么我现在可以提出辞职,并且不用赔付违约金么?学校可不可以扣押我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