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个人民房4楼1层用做招待所!因这里可能只能建3层!所以房东办不到4楼的手续,我也就办不了招待所的的营业手续!请问我可否诉讼房东赔我装修款!谢谢
租赁合同 为了发展经济,经甲方决定,将其承包地转租给乙方建温室大棚经营,经双方同意协商,订立合同。 一、种植地面积位置 。。。。 二、租赁期限:自2010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种植地拥有转租的权利 2.租赁期间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种植经营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
你好。我此前与某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了他们一个店铺,本来是在今年3月到期,不过因为他们说不续约就要涨店租,我们不得已续约了,是到2013年的。但是因为近期生意不好,我想终止合同,合同上又写了不交租就把3个月的押金没收。请问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将损失减到最少去终止合同?谢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的租赁合同,合同是5年时间,可是商店经营不到一年就撑不下去了,可是跟房主欠的合同上边规定是不允许转租,总之合同太苛刻了。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请问有哪位大师能给出出主意,有什么完美的解决办法,又不让房主为难甚至告我?我又不会损失。如果说不租了,关键就处在装修费花的太昂贵了,
我是转让上一个人的店的,没有直接与房东打交道,只与上一个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写明是委托我经营的。因为上一个人与房东签订的协议中有一条是转让需经房东同意。但是我们也不知道到底跟房东说了没有。现在,房东让我们赶紧倒出房子来,说他们要收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签的协议是三年,而这只是第一年,我想问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时,无法提供给工商局租赁合同,还有其他办法提供场地使用证明吗?
因为我们看中的场地是老板一个朋友租的店面,而他朋友和物业管理公司签的租赁合同里有一条“不得转租部分或全部”。我在去工商局时拿着老板朋友跟物业公司签的租赁合同和他另签的一份“场地使用声明”,其中“场地使用声明”中注明了场地是无偿提供给我们公司使用,但是工商局的人说,那份声明没用,他们那边不承认那份声明
我们已与房东协商并且房东也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但租房押金不退且商定我们撤场前的所有水电物业费用要由我们交清(我们和房东只是口头商定,并没有用书面形式解除合同)。现在我们已经向店铺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交齐撤场前的所有物业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在得到房东的电话确认(就是确认房东同意我们提前解除合并撤场)后退还了
我是二层沿街楼房出租方,承租方合同上的签名张士冈,现在我才知道其实他真实姓名为张世刚,请问从法律上讲这合同有效吗?我能毁约吗?
我公司向甲方租了8亩地建厂,租期为10年,到2017年5月到期,现在4年不到,叫我们搬走,合同里有一条说到,如甲方合同期内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向我们交纳30万违约金,并承担我们企业生产经营设施的全部搬迁费用,赔偿我们搬迁停产期间的经营损失。我们厂的厂房、地面、变压器、配电室、跑办手续30来万,这些都是自己出的钱,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在我市区租的一门面是教育局的,但我不是直接从教育局租来的。我是转租别人的,当时租的时候我不知道这门面是属于教育局的.后来我才知道的?请问甲方有权租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