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想知道假如我买了一个二手数码单反相机(市值5000人民币)还有一个手提电脑(市值4000人民币) , 这两件物品都是在而手市场买的,俗称“贼货”就是别人偷来的,明知道是偷来了,假如买了,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呀?
本人购买一套120万的二手房,评估价为90万。按照目前的首付30%的规定,实际首付应该为57万,但存入银行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为27万。我的问题是,这30万差额款应由谁来监管?是第三方中介吗?如果卖方要求把差额款给他,这样有风险吗?需要什么相应的有效合同吗? 或者能不能在贷款批下来前,先过户
我在2000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由于两证不全没能及时过户,现在手续都办全了能过户了可是原房主不配合怎么办?(我们有购房协议私下签的但是有中间人作证)现在的产权证、土地证都在我手里,求教怎么办好。
我想问一下二手房买卖中二手房水电费等结算的节点是什么时候?是以房屋过户时间为基准开始结算,还是以户口迁入时间为基准?还是以最后交房日期为结算点?是买卖双方同时到指定地结清费用还是只需卖方提供费用清单结算?
请问,我准备买套二手房,但这房现在的房主也是买别人的房,他们当初就没有过户,只是签了购房协议,因为这房是产权100%的绿本房,所以房本上的名字还是原来的主人的名字,我是否可以买这套房呢?如果能买,那我是和现在的房主签购房协议呢,还是也要和原来的房主签?
我想买一套是房主很早买的商品房,购房时也没合同,只有购房发票,房主也没办产权证,房主说给我签协议时直接去把发票购主名子改成我的名子,我问过开发商处也同意给改,请各位律师帮忙指教,这样做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想买二手商铺,卖家已2008年全额付款在房开公司买下,合同已经有,我也看过。但至今还未办理房产证等,说需要我给他定金后他去办理房产证,然后过户给我,这样的房产交易合法吗?我在合同已声明,如果在交付我房产证前违约即要支付一定违约金,大概是交易金额的一半,这样的违约金规定合理吗?我是担心在办理房产证的几个月
有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想要咨询:我们看好了一处二手房(位于重庆中路上的太平洋心怡公寓),是07年开始建设,09年交房,2010年3月下来房产证的限价房。现在过不了户的。购买这样的二手房,可以办公证吗?如果可以的话,公证书应该怎么来写?这个公证是有效的吗?我跟可以凭借这个来维护我们四年后的权益吗?另外单独写一份借
如题、二手房东是否有责任赔偿?如果有赔多少,怎么赔~~~希望能得到给力的帮忙,先谢谢了 专人看守的 而且是房客的老乡作案,但是那个老乡已经跑了
在老家鹿邑县一个小区看好了套房子,但是这个小区开发商因为一房多卖跑了,最后由政府出面解决的此事,具体怎么解决的不知道。我的问题如下: 1、我看的这套房子的卖家有房产证,他说是70年,但是房产证为什么上面没有写年限?我的合同在这点上应该如何写? 2、如果我买了这套房子那办房产证会不会麻烦?因为听说在我们老
我是卖主,在2010年12月31和买家在中介处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我和中介分别收到买家1万元的定金,因为我们欠了债务房子之前就被法院查封,现在过不了户,我们想不卖了,可买家坚决要房子,我们算违约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要赔偿怎样的损失给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