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0年申请到了一套经济房子,并付了首付35000元,但至今未拿到钥匙,但是我们现在要离婚,请问我们申请到的经济房子还可以属于我们的任何一方吗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家里正好拆迁,因为户口不在家,只分了单人一份建筑面积(我是独生子女,本来是有两份建筑面积的)给我,按家里总共四个人(爸,妈,我,奶奶)来算共有楼房和平房建筑面积140个平方。 毕业后我又将户口迁回家里,2007年结婚,因为没有住房,和老公都住在了父母家,2008年生了女儿,女儿的户口也落在父母家
法院在08年8月12日判决离婚后,男方判得2万左右.但是一年快过去了,仍没得到女方的赔款,现在想申请强制执行,又不知这种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一年还是两年?而且也不知强制执行的时效过了,男方被判得的2万元还可以找女方要回吗?
结婚两年多了,有一个快满两岁的女儿,因为夫妻之间经常因为一些小事争吵,甚至有两次他动手打了我进了医院,时间长了觉得两个人之间的想法有很多都不一至,结婚没多久吵架的时候我把结婚证给撕掉了,老公又是外地户口,听说如果要离婚的话首先还要到民政局去拿上双方的户口本把结婚证补办了才能离婚,老公因为不想离,所以
我已离十年一直没有住房跟毋亲同一个户口,户主房产证都是毋京的居住面积不到36平方却己退休那么我能申购经济适用房吗??谢谢啦
夫妻双方现要离婚,有近三年不住在一起。因男方结婚后患重病,女方不管男方有近三年的时间。为了自食其力,现男方只能从事一些较简单的工作,在这些时间里,男方自已支付医药费、营养费,作为女方不闻不问,从经济上没有任何帮助。现离婚已进入司法程序,男方能否向女方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因男方买了很多营养品(价值十几万
登记领证后我以夫妻名义申请经济适应房,写我的名字,房款都是父母出的!(无书面指明,只有口头)离婚后法
1.为了申请经济适应房,3月份登记领证后,我以夫妻名义申请经济适应房,写我的名字,房款一次性交清都是父母出的!有银联单根!可无书面指明,只有口头!离婚后法院会怎样判决! 2.还有我和父亲商量现在去做个更正还来得及吗! 3.房价是按照购买价格还是商品房价格估算? 麻烦各位给个详细的解说!
我夫妻名义申请经济适应房,写我的名字,房款一次性交清都是父母出的!离婚后法院会怎样判决!
1.为了结婚,09年3月份登记领证后,我以夫妻名义申请经济适应房,产权人写我的名字,房款是父母一次性付清!有银联单根证明!父母口头说房款是赠与我的,所以写我的名字,可是无书面指明!离婚后法院会怎样判决房子的归属? 2.我和父亲商量现在去做个赠与更正还来得及吗?做更正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3.假如离婚,房子分
我是济南人,工作及亲戚都在济南,父母均在外地。我30岁离婚三年,一直在外租房,月工资1500左右。请问象我这种情况可以在本地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我的户口是南京市区户口,在杭州工作已有6年,目前在一家公司任职,月收入实际到手5700元左右,我爱人也在杭州,无业,和我一样也是南京市区户口,不知道是否符合申请经济实用房的标准。另外,如果要申请需要准备那些材料,去什么地方申请?谢谢!
父母的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如果我去掉,是否能算无房了。我户口也在父母这里。能算无房吗? 还有我的收入证明怎么开呢?我自己经营一家公司。从来都是零申报。没有收入。工资我给自己开2000纳金,但其实没收入。 我不晓得我要怎么做才能申请到经济适用房? 如果算父母房的平均面积,我肯定是超过限额了。那我把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