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2007室,在20屋的中间住户,是两梯四房的,隔壁住户把楼道用不绣钢搭盖成柜子,存放很多鞋子平时又脏又臭,又存放很多东西严重影响我的通风采光,理由是我不在那经过,不影响我的通风采光,还说不放东西,如果不放东西那肯定就不会做柜子咯!而这种民事诉讼县两违办跟县城管都有来过,强制也没拆掉,找物业跟城管交涉,他们都采用拖延法,物业说没执法权,城管说有出面但拆不了,他们的答复是他们没有执法权,没法拆除,请问我该怎么办呢?难道真的得到法院打官司吗?听说交到法院没半年处理不下来,光备案就要好几个月!补充他老公还在县农办上班,领导找他谈话他说房子的产权不是他的,那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你好: 我刚买了套电梯公寓二楼的房子,买后发现,一楼在花园内搭建的琉璃瓦房与我家的入户花园位置有安全隐患,小偷顺着搭建的房子很容易翻越到我家。我想请问,在成都有什么法律是关于违章搭建的,什么搭建算是违章搭建。谢谢
业主无视《业主公约》相关规定,在无政府职能部门的合法审批手续、拒不配合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下,擅自违章搭建、侵占公用绿地,经多次书面劝阻无效,向城管反应多半是雷声大雨点小,走走形式,其他业主对物业管理水平很质疑,物业很无奈,就业主不配合管理工作,违章搭建施工前或在施工过程中,物业有权限制其装修材料及装
我住在花园洋房1楼,当时买房时就赠送花园。为了方便我们在花园搭了一个花架,上面有玻璃顶。我这种算不算是违章搭建呢?对于我们这种情况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哪些搭建是违章搭建?
我所住小区违章搭建阳台严重。 1. 我住4楼,3楼和7楼都违章搭建阳台,并在搭建处放置洗衣机,已造成我4楼空调外机处下水道堵塞,7楼洗衣机与拖把池废水反灌至该处,积水严重 2. 3楼搭建全封闭阳台,该阳台顶端即我4楼窗户,导致我家现在没人在家的时候,以及晚上睡觉的时候不敢开窗 以上已投诉至物业处,但至今没有
经居委会同意在小区设立便利亭,却被城管部门作为违章搭建被取缔。责任在谁?
某公司向居委会申请在小区内设立便利亭(经营食品、代缴水电费),居委会敲章同意设立点位。该公司遂在居委会同意的小区点位上搭建了便利亭并招纳加盟者,由加盟者支付6万元加盟费进行经营并每年支付给该公司1万元租金。现在,因未向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而被作为违章搭建予以取缔。请问:加盟者如何维权追回加盟费?居委会是
小区内多处业务违章搭建扩大居住面积,比如加盖,封闭,阳台封顶,拆树铺停车位。影响美观,增加使用面积。问题:1)能否拒缴物业费?2)物业费按住房面积和公摊面积计算,私自占用公摊面积,增加住房功能面积,缴物业费和其他业主一样多,合不合理?
事情概括:五幢楼违章搭建已经好同年了,本来大家都不说这事。本人住在3楼。因无车库,电动车电瓶被偷4次,找社区也果后,看着大家都有在搭建,遂也跟一楼户主父母商量此事,也打过招呼,后来车棚落地后,1楼女主人出来闹事(此人向来横行),又砸又敲的,我家人也没跟他过多争论,后来派出所的人来了,说让我们双方协商,
本人所在小区的二楼住户带有一个露天平台,由于是一幢高层住宅楼,可能是为了安全等考虑,二楼业主在他们的露台上搭建起了阳光房。但阳光房的房顶离我们三楼两户人家的阳台和入户花园只有20多厘米的距离,这无疑是给我们的安全、卫生造成了巨大隐患。反映给物业后物业调解无果,对方坚称是他们的露台,他们有管理和使用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