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发生口头争执,对方三个人打我一个人,我无还手能力,也没有还手。您说他们这算是群殴吗?可以拘留他们吗?我可以享哪些法律条令所保护!谢谢您,麻烦您了,希望您尽快回复,事情有待解决中!
甲方三人邀请乙方一人喝酒,乙方先与甲方喝了一杯,然后甲方再次要求乙方喝酒,乙方拒绝再喝,便独自走开,但甲方不让,追到要乙方喝酒,双方产生争执,甲方三人先动手殴打乙方,由于乙方一人势单力薄,情急之下将兜里的小刀拿出,在扭打中划伤甲方其中一人,身体表面划伤52公分,无生命危险。其余两人身体轻伤。目前甲方伤
我哥哥前天早上被派出所叫去了,到现在也没回来,手机也关机了。说是要在派出所呆几天,昨天我去派出所问了,人家说人已经转到厦门第一看守所了,家长去派出所了解情况,那边的人也没说什么,就是说他是自动投案自首的。事情是这样的:3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他朋友在前埔吃饭喝酒,和邻桌的发生口角,打起来了,据说,对方
我想问一下,如果打架斗殴被带去协助调查警察是否有权扣留,在找不到证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几天必须放人,是否可以保释, 在警方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他们最多能让当事人留几天
别人打架去劝架被打伤了,腋下骨被打断两根,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果要求赔偿应该走什么程序,自己起诉还是公安局起诉?对方在我方住院4天候停止提供住院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我父亲和他人打架,把他人打伤,那家报警并轻伤鉴定,我父亲被拘留了10后进了看守所了,现在案件在检察院
我们两家有些过节。那人总骂我父亲,我父亲就上他家问问为什么结果打了起来,后来他和他家人上我家里找我父亲来了要讹我家,结果又打了起来(我也帮着打了),他家报警把我和我父亲都抓了进去,他家还做了轻伤鉴定。现在他们都在家里没有事了,我父亲还在看守所里37天了,案子以交到了检察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想私了那
家人由于和邻居发生争执打架,家人被邻居面部打伤,眼部塌陷,法医鉴定是轻度伤害,但是现在已经发展到手术程度,是不是算是重度伤害?但是现在公安局就是不抓当事人,法医报告已经出来了,客户是公安局说要找证人才能抓人,想问一下是不是这样的流程,伤人者还声称有人,打也是白打,你们随便去哪告。事情应经过去20多天了
下班时间在宿舍找主管理论事情,俩人没有谈好,就厮打起来,造成一方髌骨骨折,现在打人方拘留10后取保候审,请问受害方应该怎么做?
问题说明:打架是于2010年5月份发生的,当时打完以后,已经拨打了110和120,经医院医生诊断,对方并无伤情,并且对方以前有叻骨骨折的旧伤,医院给出明确诊断并且公安局也明确告知双方了,后此事就不了了之。但是时隔7个月,对方到当地派出所提出需要赔偿,并提出精神损失等等共计五万元的赔偿,请问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该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我朋友因为矛盾与人冲突,一时发热喊了几个朋友将对方打成轻伤(法医鉴定)。现拘禁七天了。请问各位:这类案件怎么处理能够帮助他度过难关。如果和解的话,赔偿大约需要多少金。谢谢。 对方的伤势大约如下:眼部下方缝了10针,眼角和鼻梁处骨折,头部有创伤,但无很大的问题。 对方应该没什么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