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08年5月份经人介绍和一东北妇女结婚,女方有一上大学的孩子,婚前父亲有房产一处;婚后父亲贷款买家具,买车,做生意投资,给孩子交学费,共计贷款15万元;当时贷款没有跟她提,她不知道是贷的款,当现在知道后,把车开走,家里的积蓄,两人的结婚证,房产证,汽车证全部带走,房产证和汽车是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现在一切联系不上,不知去向,她东北有套老屋,但是没回去;请问律师,1,她会不会拿房产证或汽车去贷款,到时再找我父亲还贷?2,如果父亲和她离婚,家产和贷款怎么分,法律上有无明确规定,还是由他们协商解决?3,如果不离婚,她要是结婚会不会还会回来找我父亲办理离婚手续?4,能不能根据哪一条请求警方帮助解决?请律师给帮忙想想办法,能否追回损失
我现在很无助,事情简单的说是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第三者愿意出庭作证,但是男方坚决否认,所以只有认证,能否在法律上判定男方过错事实? 第二,婚前有一套房产(男方名字),婚后二人下岗,男方有病,无经济收入,女方一人承担家庭责任,之后孩子长大工作,日子慢慢好起来,并且以女方名字找人借款,买了两套房子
男友马上会买一套房子65万,他父母首付32万,其余33万我和男友每月按揭(这时候还未结婚),房子写的是男友的名字。我们会在近期内结婚。 我与男友达成口头约定:结婚后等存够了首付的32万还给男友父母了后,就把我的名字写上产权证上去。 我想问的是,他的婚前财产(也就是这套房子)在婚后写上了我的名字后,这套房子是
A与B是夫妻关系,婚后拥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夫A的名字,C为小三,C让A打一欠条,金额相当于房产总额。请问B应该如何最大限度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家的房产证借给他的哥哥了,他的哥哥用我们家的房产证做了抵押,在一个私人处借了2万元钱,据说对方还有我们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他的哥哥生意非常糟糕,他已经有很多处外债了,到时候给不了人家这笔钱,人家不给我们房产证,我该怎么做呢?谢谢!!! 就以上我提出的问题,具体我该
我姥姥于1988年跟我后姥爷领证结婚。当时他们跟姥爷家的小女儿(残疾)和老儿子一起住在铁西区的平房(该房是我姥嫁过去之前姥爷家就有的)。该房产于九几年动迁,而后他们用动迁款买了套3居室,房产证是姥爷的名字。这套房子由二老、残疾女儿和老儿子一家3口共同居住。姥爷名下财产有这套3居室和大约10万块钱的股票。现在
2007年初,我和父母出资购买了第一套房子(房产证在我名下)。 2008年10.1结婚。2009年6月,有了孩子。 2009年11月,为减轻经济压力(首套房尚欠银行房贷20多万),把首套婚前房转让,又借了一部分款,在异地一次付清37万购了第二套房,并在房产证上登记上了我和妻的名字。 2010年7月房产证办好后,妻提出到公证处
因为我小姨早年离婚..当时离婚协议没注意细节..只写了要孩子..没写房子的归属..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现在这房子由于重建..分了一套新的大房子..男方早年因为做生意破产..坐了10年牢.也没尽养孩子的责任..现在出狱了..我只想问下..这房子有没有我小姨的份..注意下..离婚协议没提房子的归属..而且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
在我丈夫的名下有一套住房,但是有20万的贷款,贷款是我公婆以丈夫的名义贷的钱他们用,贷款他们还。我们有一个4个月的宝宝。孩子我要。请问我们离婚,我有权要这套房子吗?贷款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