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签了房屋认购书,交了2w定金。在在认购书条款中有这么一条“购房方同意于签署本认购书前已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即将与预售方签署的“预售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以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预售管理办法》,对预售合同内容并无异议。购房方不得以对“预售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存有异议而作为将来拒绝签署“预售合同”的理由”。 请问这一项条款是不是意味着,无论任何原因造成双方对预售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我交的定金都拿不回来了,开发商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还有一情况是,签认购书之前销售顾问没有拿出预售合同给我看过,说是合同还没打印,那么这一条款适用吗?如果合同谈不妥,我该怎么操作才能那会定金?
小王要买房,正好小田有一套二手房要卖。于是双方口头协商好房款以及付款方式,小王给小田交了10000元定金,小田为此写了一张收条。事后在约定的交款日期之前,因小王借给别人的款不能收回,所以没能交付房款,所以小王决定不买此房了。要求小田退还定金,小田以小王违约为由坚决不退。请问这种情况下,小王可否有理由通过
您好,是这样的,我6月26号去买的房子,交了30000定金,现在感觉房子不太好,想退款,当时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也没有规定事后违约定金的问题,并且房地产开具了一份我的交款收据给我,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好?
交付定金之后,才了解到买的房子开发商是打88折的,但是在之前售楼经理都没有对我提到过,而且在交付定金之后我同事过去问还剩下多少房子,售楼那边把我已经订的那套房子也推荐给了我同事,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
通过房产中介买房付了10万定金给房东,但现在遇到资金问题不能买房了,定金能要回来吗?
通过房产中介买房付了10万定金给房东,但现在遇到资金问题不能买房了,定金能要回来吗?签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签了居间合同,交了1w定金,现在买房协议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看中一套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交了1w的定金,写明贷款56w。因为名下有套住房,但没有贷过款。2月份问公积金中心的时候说这种情况算首套,可以贷60w,现在去问只能算改善型住房,贷40w了。所以改成组合贷款,但房子较老,银行说不一定能贷下来。所以在签协议时和卖方商议,如果银行贷款不成,要求解除合同,我们赔1w补偿金
那是心情不好,就去朋友那里,我认识的那个朋友和她男朋友溜冰,朋友跟我说溜冰能忘记烦恼,所以我溜了,朋友说了一把堆她男朋友的好,那是我朋友的男朋友正处于不好的情况下,没钱,那是我朋友天天就像跟我上课一样说她朋友的好,引诱我把手镯和项链,还有一万块钱给他男朋友了,现在我朋友和她男朋友分手了,我问他男朋友
我于11月8日签署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交了1万元的定金,约定于11月15日,签署购房合同并付首期款,到现在11月25日,我没有接到任何签署合同通知,去售楼处问,他们讲一批一批的签合同,还没轮到,由于个人原因,我不想购买了,我可不可以要回我交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