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我父亲下班途中被江苏省太仓市一家羊毛衫厂的厂车撞倒。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下午17点左右,我父亲下班骑电瓶车准备过马路,此地是多叉口公路,事故多发地段。由于附近都没有红绿灯,人员通过就只能判断必须穿行马路(由西至东)。当时我父亲见左右无车辆行驶,但在过马路时(四机动车道)被一辆速度很快的面包车撞倒(由南至北),刹车的痕迹又长又深相当的明显。如今对方的车子和人员一切正常毫无损失,我父亲却右小腿二处骨折。 现在医疗费已共用掉七万四千多,还要有后续治疗费用。对方预付七万元。确定是对方车辆保险过期了一个月,保险公司是赔不到钱的。另外太仓交警态度至今不明,责任事故认定书还没出来。 请广大网友帮忙回答几个问题: 1. 上述双方的责任大小该如何划分? 2. 我父亲右小腿二处螺旋骨折,按装二块钢板,踝关节损伤,承受巨大痛苦,能否评上伤残?评上能评几级? 3. 我父亲支援外地建设现退休回沪,能否按上海交通事故规则处置,赔偿损失,按什么顺序办理? 其它事宜,望各位网友参与出谋策划帮助。
如果在丈夫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同车人员受伤,伤者起诉法院进行索赔,数额较大,丈夫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其妻子是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若丈夫和妻子平时除了每月固定交出的共同生活的生活费,其他资金都是各自自行支配,妻子也不愿意替丈夫承担债务,法院是否也会冻结妻子的账户用妻子的钱来偿还丈夫的债务? 请教各位
我在2010.7.17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对方醉酒驾驶没有年检的机动车没有交通强险.事故认定书他全部责任.致使左大腿骨折.现在加进口钢板固定.明年这个时候再去把钢板拿出来!目前在家休息.我是常熟市碧溪的1981年1月生的! 我想问的是: (1.)肇事方应该赔偿我全部损失。损失有哪些部分组成!具体怎么样的!如果对方不赔偿
遭遇车祸,报警后交警说:“公路上的摄像头为何是坏的,查不到,”就不用管了吗?
我老公和朋友晚上外出吃饭,在回来的路上被小车撞了,当时小车司机跑了,报警后交警却说摄 像头坏了,查不到,摄像头我出车祸的地方不足2米,为什么一条公路上的摄像头坏了没有人维修呢,难道一句摄像头坏了,查不到就可以交差了吗?交警部门就没责任了吗、?难道国家的公用部门真的是为那些有钱有权的人开的吗?
家里人去年10月遭遇车祸,脑部受伤昏迷不醒,在医院重症病房住院1个多月,由于费用太高,而且肇事方一直不愿出钱,从重症病房转出,经过治疗醒来了,也是涉及费用问题,年前出院在家治疗,只能躺在床上,生活无法自理且不能动。今年打官司,目前官司赢了,可对方说没钱。这样该怎么办?要让法院强制执行吗?若强制执行了,
母亲60岁,在外出购物途出被一辆带人摩托车撞伤,导致胯骨骨裂,住院治疗半个月,目前仍卧床休养不能够活动,询问此类情况将涉及到什么样的补偿。肇事车补偿7000元合理吗?
我父亲在上班的途中 遭遇车祸(我父亲骑的摩托车~对方事故全责)肇事方开的轿车。是在早上上班途中出的事。我想咨询一下。算不算 工商, 应当怎么处理?
临时工干了两个月,上业班途中遭遇车祸当场死亡,企业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我弟在一企业当临时工,将近两个月,晚上上夜班途中骑摩托车被一辆出租车当场撞死,是否可以申请企业按工伤予以赔付?企业应赔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