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再婚三个月,男方无理由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并赔偿精神损失吗
男女再婚三个月,婚前在经济、孩子方面都口头达成一致意见,婚后男方因他的小孩不理他而提出跟女方离婚,女方对男方竭力安慰并包容,男方还是一二再,再二三的要离婚,如果女方再离婚,会对自己的名誉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女方已42岁了,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请问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并赔偿精神损失吗?
我老婆因为感情纠纷,在儿子出生两个月抛弃儿子,离家去走。直接把两个月大的儿子抛弃在家里,给我妈妈。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范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按照《婚姻
我小孩三岁,今天吃了在超市买的炸鸡腿,吃到一半发现里面全发的黑霉很长。找了超市带他去了医院检查,抽了两罐血,明天再抽血复查,三天后再要抽血复查一次,那我小孩的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还有我们大人的吴工费要索赔多少?
李女士58岁,与男友同居9年。现染病(怀疑是同居时被男友传染的),男方提出分手并且不照顾没有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