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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再婚三个月,男方无理由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并赔偿精神损失吗

男女再婚三个月,男方无理由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并赔偿精神损失吗 男女再婚三个月,婚前在经济、孩子方面都口头达成一致意见,婚后男方因他的小孩不理他而提出跟女方离婚,女方对男方竭力安慰并包容,男方还是一二再,再二三的要离婚,如果女方再离婚,会对自己的名誉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女方已42岁了,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请问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并赔偿精神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透明胶055(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5-01-1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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