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借条 朱x和范x于2007年4月17日自范x父母处借得人民币140000(壹拾肆万)元整,用于购买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园四期7幢三单元701号房。至今已共同偿还了60000(陆万)元整,还差范光照和尹菊花夫妇80000(捌万)元整。离婚后,朱x一人在两年之内(自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还清捌万元及利息,每年12月底前还,
我的借条是2008年写的要借款人2009年还,可是到现在他还没有还,那借条有他的手印为证,我没有要他再写,请问到现在还有效吗?
借朋友钱,当时没有写还款期,也没写利息(没打算要利息),现在已经8年了,钱还能要回来么?(中间一直没要过)
别人问我借了2000元人民币,没写归还日期,当时说好第2天还的,一个月后还了我1000元,没在借条上写明,现在还有1000元,问他要了无数次总说过几天,现在已经过几个月了,怎么办呢?请指教,谢谢!另借条还是那张2000元的。
朋友借钱不还,当初没有借条,但是有几个人证,还有汇款凭证,可以打官司吗
因为之前是同事,关系比较好,他向我的一个经销商借7万从公司提货,答应两周内还给我经销商的,之后一直没有还,我是中间人,替他支付了,之间没有办任何借款手续之类的。这事拖了几年之后,他陆陆续续归还了3万5,剩下的款找出种种理由不还了,同样,因为比较熟,还款的时候我也没打任何收条给他,因为他借款是提货用的,
律师好,我与前夫在2008年7月离婚,最近收拾遗留在家的部分东西时,发现了(时间1999年与2000年)他人借他现金的借条4张,共计金额二万七千元,还有一张婚内(2000年)打给我的借条一张,金额为一万五千元,请问我还能依法追讨这些现金吗?他现已经再婚,工作单位我目前不明,只知道他在婚后的居住地(女方的单位某邮政局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