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安徽省东至县大庄村丁村组,本组的山场在上世纪60年代共产风中被大庄村村委会占有,收回统管,在当时有条件村6组4分成,六三年分到六七年就没分,在81年林业三定时,村委会密密单方面,擅自办山林权证,现这次林改本组全体村民强烈要求村委会的山场归还我组,问如何维权?
本组也找过市,县,镇三级政府调处,但三级政府袒护,包庇村委会信访中止,本组全体村民没得到政府合法权益保护,如何维权
我村属地内(非边界)有一块山林地,与湖南方均有“土地证”,经双方协商无效,98年崇义县“山纠办”和湖南汝城县“山纠办”共同形成一个处理决定,将上述有争议山林地的一半划给了湖南方。请问,县级山纠办有权处理这种跨省的山林纠纷案吗?先谢了!
生产队有公山一块,1980年8月甲有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一张,编号456,签发证的人是该村原村干部,现已去世。同年甲将该山授权给乙管理使用至今。现该生产队出示了一张1980年9月由另一人签发的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编号489,该证填写的是该山管理使用权仍属生产队,不承认该山曾经承包给甲。现该山的管理使用权应依据什么
我有1982年的林权证和1985年的山林承包证,界线都很清楚,对方有1985年的承包证但没有1982年的林权证,在我的林权里有一小块是他的,界线也很清楚,我拿到1982年的林权证就把这片山造林了,对方把我的树砍掉了,请问,我能把这块山林要回来么?可以要他赔偿么? 我把这个案子提交到相关调解部门,已经接受了 可已经也有好几
本人是江西省宜黄县新丰人.在外地..20年前的山林纠纷.起因是.我大伯烧田间稻草.把我自家山林烧毁了80亩.当时乡镇府对我大伯也处理了.家里好穷.家里唯一值钱就是一头猪.被强行拉走了.烧毁树木.被村委会砍去建了.村里小学校.第二年.村里组织一些人.栽一些松苗树.差不多栽了两年左右.不过栽树苗.百分之八九都死了。到了2007.林
本人是江西省宜黄县新丰人.在外地..20年前的山林纠纷.起因是.我大伯烧田间稻草.把我自家山林烧毁了80亩.当时乡镇府对我大伯也处理了.家里好穷.家里唯一值钱就是一头猪.被强行拉走了.烧毁树木.被村委会砍去建了.村里小学校.第二年.村里组织一些人.栽一些松苗树.差不多栽了两年左右.不过栽树苗.百分之八九都死了。到了2007.林
我家房屋后面有一片山林,在分家时划在我叔的名下,入集体时,我叔带着其土地证进入了另一个村,当时的生产队将他的土地全部收归了生产队,但对其山林没有作任何处理,因此这片树林一直是我们在管理和使用,现对方生产队有人看到这个当年的土地证后,来和我们争这片山林,并且当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作出决定,这片山林的权属归对方生产
申请人:王坤、王少军 被申请人:张少华 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张少华、王少军、王坤为兄弟三人。一轮土地发包时,张少华分到5口人承包地,1983年张少华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土地交给王少军、王坤耕种,多年来无异。2008年县政务新区占地补偿被张少华领取,三方遂发生纠纷,2009年4月20日申请人王少军、王坤
我叔从2004年起霸占我家的杉山与茶山,我要争回来(因我爸2001年已过去,我家于2004年从老家搬出来到同一个县的另一个镇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