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女朋友怀孕有两个多月,现在不准备要孩子,是我通过网上找到一家做人流医院, 预约好,2011年1月23号在这家医院开始做手术, 早上做完所有的检查,下午开始1点开始手术,1点30左右从手术室出来,当时我女朋友还在挂瓶,挂完就回家了,到家了我女朋友跟我说在手术之前那个麻醉师把手伸进她的乳房一直摸,我问当时干嘛不反抗,她说那个麻醉师说心脏在乳房下面要调节心脏,所有就相信那个麻醉师让他摸,然后我知道我女朋友被这个无良的医生非礼了,我女朋友知道后哭的很伤心,从来都没有受过这么大的侮辱.后来我就跟这家医院进行交涉把我女朋友在医院的遭遇告诉他,医院那边说会调查这件事情,24号他们给我的答复是 他那个麻醉师没有非礼我女朋友,只是帮我女朋友提了下衣服,25号 我要打到医院问这件事调查了怎么样,他们说还要调查几天,那个麻醉师根本就不会承认,我现在该怎么样为我的女朋友讨个公道
我做了人流后,说怀疑是不完全性葡萄胎后又清了一次宫并做了病理,报告出来说是(宫内)子宫内膜,并见多量坏死组织(可能为蜕膜组织坏死),我去找医院理论并要求赔偿可医院说国家有规定允许人流一次没做干净,这是真的吗?他们就不用付二次手术的费用吗
我母亲在四平市吉林省脑科医院做脑血管支架手术。原来医院方许诺我们请天津环湖医院专家尹龙。经过调查,我们认可尹龙,并且答应做手术,但专家必须是尹龙。但是实际做手术的时候,已经打上麻药了,专家也未到,过了一会来了所谓的“专家”,给我母亲匆忙做完手术就离开。我母亲脑部大出血后死亡。这种情况医院应当付什么责
我第一次人流的时候在一家大医院做的 当时没在意 期间一直腰疼 小腹疼 然后第二次的时候怀孕 。我是药流的,重里面流出一块纱布撒 ,都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撒,但是先去哪家医院做那 B超的 但是没说有啊, 所以对那家医院严重不满意撒,我要起诉那家医院撒,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和身体伤害损失费 ,可以不,这官司
我在医院做腰椎间盘突出摘除术,动完手术一个月后以前的症状没有丝毫改变,去医院复查突出位置基本没动,这种情况医院可有责任,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市医院做了无痛人流。手术费是1000元,半月后经复查还要清宫。找到主治医院她让我在做一次清宫手术。而且还要付200元,我的出院证明上写的手术后六天复查,而为是半月后才查的,我想知道我能让医生为我赔偿损失吗?
我父亲于11月21日凌晨因腹痛伴呕心呕吐急诊送至市人民医院,通过检查初步诊断为粘连性肠梗阻并有低血容量性休克,但是普外科医生会诊却做出不予手术的治疗,进行留院观察,贻误了宝贵的手术时间,后来因我们家属主动提出转院要求后,对方才予以同意。后转至市外定点医院后行紧急探腹术发现小肠已经大面积坏死,只保留了40CM
如果你没出院,在医院感染的,不须任何理由他们当然要负责。出院之后感染就要由专家判定。医生免不免职是另一回事,重要的是医疗陪偿。否则起诉法院医疗事故要求陪偿 我父亲是在老家医院做的心脏瓣膜置换手术,术后将近半个多月伤口不愈合,医院告知需要转院治疗,结果就转到上海来了,转到上海的时候情况还很稳定,大概一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