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铁路某单位的集体企业几个月前因大庆市政府占地单位房屋被拆迁了政府给予了货币补偿这些钱我们是否可以把它看做是给职工的后续生活补偿费我们是否可以全额分配到职工手里我企业性质是自负盈亏主业从不扶持而且所拆房屋也是我企业自行筹建
五年前由于动迁我的房子被拆迁,当时我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由于我是一名残疾人,又没有结婚动迁时答应给我住房,同时开发商又给我找了临时住房我非常感动。在回迁的时候开发商让我先搬出临时住房到我父亲的回迁房先住下,当我搬出临时住房后开发商就不给我解决住房,当时的回迁手续我都有,可是开发商就是不给解决住房。我
我是陕西榆林市榆阳区镇川镇陈家坡村的村民,我叫朱振斌。因修铁路占用我家房房子,没有得到政府的补偿和安置就暴力强制拆迁,晚上无家可归,来了二三百人手握木棒打伤邻村八九个农民,场面残忍目睹,没有人敢去阻止和拍照,遇到这样的事我们没有地方去说。
我1999年离职,离职时未办理离职手续,在原来单位职务是副厂长(工厂当时是乡镇单位属于南汇区下沙镇政府,副厂长是厂长任命的,没有政府红头文件。)现在原来单位要拆迁,像我这样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也没有发放安置费,是否可以索要?或者还有没有其他补偿? 另外,工厂本来是属于下沙镇政府所有,后来资本转让实际
我伯父一家于解放前离开中国到国外,他没有子女在国内,他的子女也与我们失去超过70多年的联系,他在国内有一房子。由于国内政策的原因,直到1998年才由村委代为申办房产证,权属人为我伯父,注明他的身份为华侨,宅基地性质。我父亲亦于12年前去世,母亲由于与我同住,不在村居住,故一直不知道我伯父的房子有房产证。我母亲也在2年
你好。我家有兄妹6人,父亲为原拆迁公房的承租人,我大姐是农村插队回城的知青,84年回南京后,一家五口一直跟父亲居住。95年父亲病逝后,房屋实际居住人为大哥和大姐两个家庭。98年因大哥和大姐两家发生矛盾,把公房承租人根据实际居住面积分割成了两个租房证。也就是大哥、大姐各执一租房证,且户口均在该公房处。现在,
是这样的,我们村最近被征收用于兴建水库,获得的村里的道路、树木、山地等赔偿的公共财产由村民代表进行统一分配。我们家是50年代移居本村的,在这里已经生活,劳动,工作将近50年了,户口也在这里,请问像我们这些非原始居民的情况,能否享受原始居民同样的财产分配吗,有法律依据吗?
我爸爸的亲哥哥膝下无儿无女。自从老伴去世就由我赡养直到去世,他生前有一处农民宅基地,在之前卖给同村后院的一个邻居,后来知道农民的宅基地无法私自买卖,并且也不能过户,买卖关系是无效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取回来,但是身为房主的人已经去世,那个买房子的人死活不搬走归还,请问作为有血缘关系并且尽赡养义务的我来
父母(已去世30多年)有一套公房,我们几子妹结婚成家后相继搬出这套公房也已有20多年,这套公房一直由弟弟一家人和长期残疾的姐姐居住。前年弟弟因病去世,现在这套房便由弟媳和她孩子及残疾的姐姐居住着(房屋承租人也从原我弟弟的名下更改为弟媳的名下)。现在这套公房要拆迁了,从法律上讲,想请问: 1,长期(5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