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结婚25年了,结婚时候婚房是我家的,11年前老丈人家房屋改造,改造前 3间平房分给了老婆家的三个儿女,改造后房屋直接写的老婆名字,现在老婆想 离婚,说这套房是她们家赠与的,这样说对吗?(我本人现在无房。2008年卖掉 了我们家给我的房子,叫她炒股给赔光了)
我爸爸的房子是上海的,现在我们因为我们都在湖北长期居住工作忙想在湖北办理赠与公证,不知道公证书拿到上海房管所有效不,房管所会不会又叫我在上海公证处又办理一次?
我父母有八间房产,房主姓名为我父亲,父亲已经去世,母亲还在。由于父亲曾在84年签字把三间房产给我叔叔,现在我们想把三间房产给我叔叔(城镇居民),是否意味着连同院子及土地使用权也一块给予了呢?还是只是三间房子(地上物)的使用权不包括院子呢?
我父母有八间房产,房主姓名为我父亲,父亲已经去世,母亲还在。由于父亲曾在84年签字把三间房产给我叔叔,现在我们想把三间房产给我叔叔(城镇居民),是否意味着连同院子及土地使用权也一块给予了呢?还是只是三间房子(地上物)的使用权不包括院子呢?
律师:你好,我有这样一个问题想请教你。 男方与女方属于再婚,婚前男方有一住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 婚后,房屋拆迁并缴纳1万元费用,费用完全由男方承担,产权证上仍旧只有男方的名。现在,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想要离婚,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的这一房屋吗? 谢谢
大家好,我有一事请大家指点。法院判决离婚后,法院要求判决生效10天支付对方房屋补偿款,对方收到补偿款10天内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但对方迟迟不来领取补偿款,判决法院也帮着联系了多次对方也不接电话,我猜测对方的目的一是为了不想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二是为了拖延时间,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让我交纳强制执行费,同时索取滞
专家您好,我咨询一个纠缠的问题: 我正在与爱人办理离婚手续,前年我买了一套商品房,交完首付后,余款办理了10年的银行按揭。当时如果以我个人的收入水平,银行不允许每个月还款金额超过3000元,于是我爱人也加入了共同担保、共同按揭,但是实际上她没有承担过还款的责任。现在我们要办理离婚手续,请问是否需要给她
我于2010年5月份和前夫离婚,户口一直未迁出,当时未分割房屋等任何财产,现在前夫家快要拆迁了,当地乡政府的人说我的户口一直在那边,夫妻离婚只要满一年,在征迁的过程中会自动分户,就是我有权利自己买一套房子,请问是不是这样的?我们的户主是前夫的爷爷,请问以后对我的利益有没有影响?还有分的人口钱和所分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