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外地游乐场排队等候时,由于A插队,我说了A一句后,瞬间被A抓破脸,留下4、5道伤口,之后我朋友看见我受伤后也跺了那个女的几脚,后报警,对方只愿意赔偿300元,调解不成功,我方多次申请鉴定委托书,但是民警一直拖延说不到时候,并以违反治安条例的理由要把我、我朋友、A滞留24小时,表示是我和我朋友两个人打A一个人,我方也有责任,暂待核实后处理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怀疑警方和A有关系) 我自己能不能直接去找法医鉴定?要到哪里鉴定? 另外能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
李大律师好!是这样的,我父亲年近60,因几句话,被打成轻伤【司法鉴定】,现在我不知道该怎样按照有关法律来进行维权,请李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
一个月前,我的父亲被人打伤(完全是故意伤害)做鉴定后为轻伤害,向对方要求赔偿,对方拒不支付,还一口咬定他们也有伤害,故派出所也给了他们一分鉴定书要求去做鉴定 现在想问您,如果他们身上有伤但不系我父亲所致,他们会有鉴定结果么?抑或有旧伤,但不是我父亲所致会被鉴定为伤害么?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负全责,被害方起诉至法院。由于肇事方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都是假的,现在法院无法送达传票。肇事方于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者险投保了一百万)请问:被害方医疗费、陪护费(约四万余元)等,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应有肇事方赔偿的话,当肇事方缺席判决时,保险公司应否对受害方全
A与B发生人身伤害纠纷,A为受害者,A与B经过第三方调解后,B赔偿约几千元给A,并签订不再追究责任协议。如果A后续治疗发现治疗费用约为B赔偿金额的3倍左右,那么A是否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加B的赔偿金额? 麻烦各位帮忙解答时顺便附上相关法律条款。谢谢!
我因忍受不了对方的长时间侮辱 导致一时冲动 动手打了人 对方并没有立即报案 而是住进医院后进行治疗 后来我多次探望 赔礼道歉 并多次赔偿了现金 但是对方所治疗的是其长期的基础性疾病 在病历上没有一项治疗和用药是针对我打它造成的伤势的 而且上面只有软组织挫伤和额面部轻度损伤 近日对方提出要出院 但是我担心对方反悔
因为我和另一个老板因为生意发生了争执。然后对方就叫了打手来打我。我想问下她触犯了我国法律的第几条。我可以追究她什么责任,伤势不严重,就是现在我不敢出去外面。
一朋友请客吃饭,吃饭时喝了很多酒.A在喝酒时骂了B,B上前打A,C劝架,B打C,C忍不住和B打起来,B不服电话叫人,半小时后来了三十于人,围住A和C让两人道歉,C道歉后被B叫来的人架到了一边,B让A道歉,A不从,B用盘子砸A头部,盘子碎后飞起把D脸部划伤约七厘米伤口,请问A、B、C对于D脸部伤痕都负有什么责任,分别是多少责
我是2010年出的交通事故,现是九级伤残,现在到法院起诉,请问伤残金的计算是按工资计算吗,如果是按城镇居民来算,哪是按2011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