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A村民委员会与B发生耕地所有权争议,经土地部门认定为A村民委员会所有,因B耕种了争议的土地,A村民委员会诉至法院,法院判决B给付A村民委员会耕地使用费。现A村民委员会主任私自与B达成和解协议,放弃法院判决的执行;放弃争议的耕地的所有权。村委会其他成员和村民不同意A村主任的做法,想否决A的做法,村民应该怎么办里?
我是宜城流水双山大队的村民,09年底村委会通知说:2010年将对耕地重新丈量,对村民在原面积的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后来又扩展的扩荒地,做无偿征收,然后再以60元/亩的价格在出售给农民,如村民不买,村委会将把扩荒地以更高的价出售给他村的买方。 请问村委会是否有这个权利,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谢谢!
我是从9月23号到10月13号请的20天长假,上班后得知部门领导把我9月份的考勤48个小时的周末加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补到事假里,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我街道有一个村街道办建议罢免村委会主任,要如何行罢免程序,还有在没有行使罢免程序前能否更改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便村集体工作的正常开展?因为现在原村委会主任的私章收走了,导致信用社取不出钱做办公经费。急需答案谢谢
我06年在本县的外村镇上买了一套住房,上方后开发商也给办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土地性质是集体,房子为村居委会办公楼,但有户主我的名字以及私产的字样。我想请问我这房子合法吗?要是拆迁的话能得到合理的赔偿吗?谢谢了,急呀!
我们那修马路征收田地,赔偿费村委会要收百分之十这是合法的吗? (一个村里有5个小组,征收的土地却是我们一个小组的,征收后我们就没土地可以种了,就靠赔偿费用过日子,但村委却要扣到百分之十只发百分之九十的钱到农民的手里)
村委会和村民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和工业开发区签订农田转让合同合法吗
村委会和村民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和工业开发区签订农田转让合同,我多次找到村委会可他说根据土地法规定只要3分之2的人同意村委会就有权签订转让合同。工业开发区征地和国家征地是一样吗,如果不一样有什么区别呢?
事情经过:2008年,当时的村委会征用到我家的自留地(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当时协商:于置换用地(即把另一块地与我家的自留地交换)方式,村委会有书为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名)。而如今村委会(已换界)发一张通知,说明不同意置换,要求我家按原来的自留地给予现金补偿;并限两天之内把所置换土地里的东西搬出,通知上
我村村北有一块机动地,原本是化房基地用的,现在村委私自收走准备盖楼,【以新农村改造为由】但是没有经过村民全部通过,村民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只是说盖好以后再以百分比分成,有先盖楼后给钱的道理吗。具体新农村改造占用土地应怎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