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是椒江永宁村的村民,与我父亲结婚后,户口没有迁出。我出生后国家政策规定我无法随父亲落户,到2002年,我跟随我母亲的将户口上在了永宁村。
现在村里的土地被征收,村委会却剥夺我合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助费等各种权利
请问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我维护权益?
谢谢。
注:现在我已经24岁了, 这些年参加过村里的选举,义务征兵(在读书所以没去) 还有村里供的养老保险,人口普查也是村里打给我电话的,以及村里的免费体检。
希望各位能给我提供有用的信息 感激不尽!
我和朋友合伙经营一家企业,如今企业准备解散,朋友把自己拥有的一处网点抵给我作为分成,但此房只有契证和发票,而且是朋友的名字,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此房开发商还办不了产权证,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何办理产权转移?办理时需要缴纳什么税金吗?
本人,寄托贵重物品于宅急送,托运,但是他没有在制定的时间内,送到还说送错地址,但是送错地址也没有将货品送到正确的地址,作为消费者,我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请求帮助
如何维护独生子女保健及奖励经费的合法权益? 我是十堰市武当山特区一名教师,我们夫妻于1993年领取独生子女证(孩子当年7岁),我校领有独生子女证的老师(孩子在14周岁以下),今年已开始兑现独生子女保健经费和及奖励经费(年发60元)。我申请补发经费,单位领导拒绝。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从领证
如何维护独生子女保健及奖励经费的合法权益? 我是十堰市武当山特区一名教师,我们夫妻于1993年领取独生子女证(孩子当年7岁),我校领有独生子女证的老师(孩子在14周岁以下),今年已开始兑现独生子女保健经费和及奖励经费(年发60元)。我申请补发经费,单位领导以子女超过14岁不能享受奖励经费为理由而拒绝。 【
我是一名大学生,因提前实习,最后一年的学费一万元,出于信任,找同学代缴,但该同学没有给我交,并把我的学费花了,他承认了此事,并承诺还钱,他回家取钱,并立好字据,字据的内容是这样的: 由于本人将王**应该缴纳的学费一万元整花掉了,特此说明。现本人回家取钱偿还王**,时限2010年12越15日至2010年12月18日,如过
今年7月14日,我爱人无故被一凝似精神病人[无相关医学鉴定]赶到我家中打成轻伤[经法医鉴定]。当时报了警,当地派出所于8月6日立案调解,至今五个多月了无人给我一个说法。凶手男二十五岁,家中一老母,四个姐已出嫁,有几十亩鱼池及门面出租,其本人经常外出打工,其家去年建房今年装房。请问我将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网络经营是个趋势,但网络提供商缺乏正确维护标准,对于无理取闹,讹诈的行为视而不见,我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母亲是一位清洁工人,扫地时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妇女,她夺过我母亲的扫把就打我母亲,结果那女人的两位亲戚看到了,不问缘由,拿起棍子就追打我母亲,我母亲被打了一身伤,派出所过了3个月才叫我们去调节,他们拒绝赔偿我母亲的700多块的医药费,派出所也没有带他们去询问,请问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派出所没抓人
一月二号凌晨零点左右,一辆拖拉机在横过公路时车轮爆胎,随即把车上的石头倒在公路上,以方便修理机车,石头和机车占用公路的三分之二,没有使用应急灯提醒该处有障碍物。一点左右,我父亲喝酒后骑摩托车回家,没有违规驾驶,撞上了公路上的石头,在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医药费和送葬费花了二万五千元左右。我该如何维护家
我在超市里拿了六十多块钱的商品,但有件三十多的没有付钱,被抓,带到办公室。保安开始要我签坦白书,我不签,然后他见我偷偷藏起身份证,说给我留面子,不送公安局,但要偷一罚十罚款三百多,我表示没有那么多钱,他跟着我去柜员机取了200元,回到办公室让我放在桌上,就放我走。 首先我承认我自己错了,我会找心理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