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样的: 在我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有一条是:“若乙方在租住合同期满的最后一个月应提前15天向管理处预约登记退房或者续租签约,若没有预约登记,押金不退”。 我的房屋是2015年3月04日到期,提前15天预约期正式春节放假期间。想咨询下 这个条款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押金能否要回?要找什么部门解决?
公司租的住房,这个月底到期。房东的理由是我们没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我们不租了,所以押金不能退给我们。 租房协议上写的很清楚,押金所属的款项是水电煤气等费用。而且关于提前通知的的约定是:在租赁期间内,如若一方需要中止,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我认为这个中止和合同的自然终止是两码概念) 我觉得我们完
本人于2008年11月17日租了一套一室户房子,租赁合同写明租赁期从2008年11月17日到2009年2月17日,并于2009年2月18日搬出。租金4200,押金1400,中介费490。本人于2009年2月10日通知房东本人于2009年2月14日搬出,让房东退还押金1400。房东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他,拒付押金,可是双方协议上并未注明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合同没到期,房租到期了,经营不善退租,房东不肯退押金怎么办?
我前年租下两间店铺做餐饮,由于经营不善,在今年年初就关门了,由于房租是半年一付,付到今年的7月中旬,所以就一直关门着在转让,到7月中旬也未能转让出去,房租到期后我们就把东西搬出去了,但是房东不肯退还3000元的押金,我们合同是签了6年的,但是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事宜过,所以我们和房东就僵持着到今天也不愿意把
我们起初没有任何合同,说住一个月交一个月钱,现在房租到期了,我要退房,房东却不肯退还押金,还说我多住了一天就要算一个月钱,关键当时是整套租的,我朋友走了,我一个人他还是要我交整套的钱,在说我又没有超过期限,我就说既然多住你一天我给你一天的钱,如果还不行我给她100,她还是不行,非要我出500继续租这合理吗
本人还有3个月合同到期,但是由于工作原因不能继续租,想咨询押金是否能返还? 合同上有一条: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是一个月房租,且押金不退
房屋到期退租,房东不退押金,找借口不看房,是跟我爱我家签订的合同,我爱我家是否该承担一部分责任?这样的事情是否向住建委投诉?
房屋到期了,房东以没有提前告知他,不续租为由。扣掉押金,合同中只是规定如有意续租或不租需要提前一个月
房屋到期了,房东以没有提前告知他 不续租为由,扣掉押金。合同中只是规定如不租或有意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但没有写明如没有提前通知会不退押金,还写了如果我想提前解除合同租金和押金不退还。我想咨询下,押金应不应该退还给我?
我租的房子房东不给我退押金,说合同签的是一年的,签合同的当时我就跟他说的明明白白的,我买的房子马上就下来了,我就住三个月或者半年,等我房子下来了我就搬走,他也同意了,我搬走的时候提前一个月跟他打招呼,我没有拖欠过他一天的房租,所有都是按照约定做的,我也提前跟他说了,也帮他在中介登记了,可是他现在跟我
合同中有一条是:“若乙方在租住合同期满的最后一个月应提前15天向管理处预约登记退房或者续租签约,若没有预约登记,押金不退”。 我的房屋是2015年3月04日到期,提前15天预约期正式春节放假期间。想咨询下 这个条款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押金能否要回?要找什么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