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三十余年,双方均有各自前婚子女,男方为我姥爷。再婚后
老人再婚三十余年,双方均有各自前婚子女,男方为我姥爷。再婚后,首先住平房(我姥爷单位所分),平房动迁,我姥爷出差在外,回来后房屋回迁,房证只有女方名,户口本女方为户主,还有男方(我姥爷),女方一女。现,我姥爷过世。现房产如何分配。姥爷无遗嘱。
父亲再婚,对方和父亲各有一套房产,如何确保双方百年之后,各自子女继承各自的房产?如不考虑生前房产赠与,是否只能双方公证遗嘱?遗嘱如何书写,如何公证?
双方再婚,男方无子女,女方有一了随前夫,能在男方户口地办准许证吗?
双方都是再婚.女方户口外地,男方本地广州户口无子女,女方有一子随归前夫.这种情况能在男方的广州户口地办准生证吗?办理的准生证是一胎还是二胎? 昨天去了男方户口地的居委会,说我们这种情况只能到女方户口地办理,不能在男方的广州办理?为什么呢?现在国家不是重新规定:在任何一方都可以办理准生证.
老人再婚,共同居住十年以上,男方有一套民房100平属于婚前财产,再婚时男方有一女一子且都已经成年,女方带有一女未成年。男方突然离世,其子女要求继承遗产,(注:一套正房属婚前财产,另在正房旁边有若干小房属婚后共有)请问应该如何分配! 现在房子即将动迁,最高估计能有150平房产,50万现金。(各方面比例应该是多
女方为广西籍初婚未生育,男方系江西籍再婚有一女归前妻,双方生育的子女算一胎吗?
女方为广西籍初婚未生育,男方系江西籍再婚有一女归前妻,双方生育的子女算一胎吗?
现在的父母是后结合的,,双方都有子女,房产是结婚前就有的,如有一方先去世,他们的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孩子判给前妻,女方孩子随自己,女方为独生子女,这种情况可否再生育一胎?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孩子判给前妻,女方孩子随自己,女方为独生子女,这种情况可否再生育一胎?
再婚夫妻2十年,男方去世,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而且房屋为男方婚前所有
再婚夫妻2十年,男方去世,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而且房屋为男方婚前所有,男方去世房屋应怎样分配?
再婚家庭双方都有子女,后来男方死了,有一儿子已经结婚生子,女方如果现在买房有继承权么?
再婚家庭双方都有子女,结婚时子女都是抚养阶段,现男方儿子已经结婚生子,今年男方生病去世,女方如果现在买房男方儿子有继承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