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西青区的一位市民,今年拆迁后,搬入新居。我们哥3个关于老人的赡养签订了一份协议(在村委会证明下),房产和老人归一个人所有,对于以后老人的赡养和治病都有此人承担。我想咨询下,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谢谢。
我爷爷原来经过五个子女同意跟我老叔生活,后因我老叔虐待我爷爷,只拿老人工资不给老人治病、做饭等,老人又跟了我父亲,大概一年半的时间,老叔和二叔又冲到我们家索要老人工资包括老人去世后丧葬费,否则就叫老人(轮着)一家伺候一个月,但是我爷爷坚决不同意,我爷爷除了耳聋其他都明白,我爷爷说就跟我父母生活。但是
奶奶,伯伯和我家共同抚养,并有赡养协议,平时老人自己吃喝,双方每月给生活费及粮油,住房为我家提供。伯伯打建房报告时,将奶奶的户口并到他家一起申请住房建设。现奶奶的实方面积被伯伯家建房使用。现要拆迁,奶奶要求她的建筑方给伯伯家,咨询:我家可以向伯伯家索要面积方或者金钱补偿吗?涉及面积20平米,价值超5万
您好,老人有3个子女,由老大伺候,老二不养老人,老三也不养老人,但是老三有残疾证,老人有套房子,立遗嘱给老大了,没有告诉老二和老三,请问将来老人过世后,老大能顺利继承老人遗产么? 还有请问老三有残疾证,老人立遗嘱不告诉他可以么,立遗嘱是不是必须要公正?找律师行立遗嘱是不是就不用去公证处了,因为公正的话
老人二十多年一直给二儿子赚钱,从未给过大儿子一分钱,现在老人80多岁了年纪大了,不能赚钱了,二儿子要起诉大儿子每月给老人赡养费,请问这种情况下大儿子应该怎么办?如果付赡养费,那么之前老人二十几年挣的财产是否可以平分?
我父母有五个子女,三个儿子和两个个女儿,其中二儿子因多年前与老人发生矛盾,以至于20多年以来不曾去看望父母,更不履行赡养义务。我母亲于十几年前重病,致使卧病在床多年,二儿子并未看望老人,也未曾出钱给老人看病。 2014年10月份我母亲病重过世,独留八十岁老父亲,二儿子虽在母亲殡葬期间来给老人服过丧,但之后却
弟兄三个,老人偏心,不管大儿子,由于三儿子选村长没入选,现在老人要起诉大儿子没有赡养老人,老人现在70多了,还有地和低保,二儿子是公务员,有病也不会告诉大儿子,请问大儿子该怎么办。
老人(就老母亲在)有一套房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小儿子跟老人住在一起,老人现在身体不行了,小儿子一个人想独吞房子,大儿子跟女儿回来,小儿子还要辱骂,威胁甚至打人,搞得大儿子跟女儿很难回去看老人,但是老人现在身体也不太好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我老公家是农村的,家里只有两个儿子。公婆家有三处宅基地,其中一块空着,一处是老房子已经不能住人了。还有一处我们在一起住着。按照农村的习俗儿子娶媳妇要给一处房子,可是娶我的时候我们没有要房子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公婆答应以后在城里买房时给出一部分钱,后来买房时公婆并没有给。他的兄弟娶媳妇时翻盖了一下我们
老人有三个儿子,其中老人同小儿子同院,拆迁时,按产权院分配,每个儿子都有两套房子,都是各自的名字,无老人房产,在此条件下,是否住房的问题全部归到小儿子头上呢?还是老人的住房问题也需要三兄弟共同承担?谢谢律师,期待您的回复 我做一下补充,可能之前没说明白,由于房子还没有下来,现在为老人租房居住,目前老
6岁父母离异,与母亲一起生活,跟亲生父亲联系不多,直到成年后基本无联系。亲生父亲再婚,育有一子一女。母亲再婚,与继父育有一子。生活一段时间后,母亲再一次离婚,与另外一个男人结婚(这个男人也是再婚,有一个女儿),如果他们不离婚,我需要对谁进行赡养,如果他们离婚,我又需要对谁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