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3点40发在湖南湘阴妇幼保健院医院出生,医生告知家属宝宝平安健康。10点该院护士抱出洗第一个澡被烫伤。满背红肿及水泡,臀部没有皮露出红色肌肉,腿部及踝部也有水泡,严重烫伤后,医院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医院上下统一口径,栽赃污蔑新生儿父母有性病,新生儿系母体内感染。儿科医生诊断是“4S综合征”,要家属自己找车去长沙省儿童医院救治。直到下午2点才入住省儿童医院急救。入院后,告病危,新生儿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都有改变,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新生儿在入住儿童医院的第2天,入院诊断已经是烫伤后,湘阴妇幼保健院还否定是烫伤,误导和干扰儿童医院的医生对新生儿的救治。贻误病情,延误治疗。在救治新生儿过程中,妇幼保健院隐瞒事实真相,一心想嫁祸于家属,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态度一点都不诚恳,反反复复推卸责任。
新生儿出生十几天后,因小孩脖子周边长小水疱,首次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黄痰,开了谢降火药说无碍回家,第
新生儿出生十几天后,因小孩脖子周边长小水疱,首次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黄痰,开了谢降火药说无碍回家,第二天中午小孩不乖再次送去检查告知病危住院,第三天早上7点多死亡,化验结果是胃炎,浓肠包,新生儿败血症,,怎么办?
医院对新生儿没有做任何的疾病筛查并且不到24小时就叫我们出院
由于我宝宝刚从医院出生,不到24小时,不作任何疾病筛查,就叫我们出院,导致我宝宝有ABO溶血症,并且第二天就开始皮肤出现有点黄,第三天抱去医院洗澡,医院也说没事,到第五天越来越黄去医院看儿科主任,他说没事,回去多喝水就排出来了,这时胆红素已经达到520了,导致胆红素进脑,影响孩子的脑神经了,应该怎么起诉医院
2014年9月,杨志敏在河南省固始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实施剖腹产手术,产下一男婴。由于麻醉过度,她成了植物人。五个多月以来一直靠流食维持生命,如今杨志敏身体瘦成皮包骨,皮肤大面积溃烂,威胁生命。法院受理后要求患者提供专业医疗鉴定,固始县没有专业鉴定机构,只能从县各大医院抽调具有资质的医生成立医学鉴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