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额缴款购买单位房改房一套,有当时单位的收据,因为刚参加工作,房款由我父亲提供。2004年当年借调上级单位工作,原单位一直未给我办理房产证。2006年结婚,2009年单位统一集体办理房产证,结果房产证上未经我同意共有人栏写有我妻子的名字,我咨询房管局,解释说现在办房改房的房产证都这样。现在离婚,该房产是否属于我个人婚前财产?如果不是,为什么?事实是我个人婚前购买,我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利?如果女方提出分配要求,我父亲是否可以主张权利?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帮我姐咨询的,我姐与姐夫结婚10左右,现我姐夫有外遇,女方并已怀孕,现跟我姐离婚,姐夫有固定的工作,月收入有差不多1万,我姐的收入为平常的散工,有时几个月都没有收,育一有女6岁。在前年把家里的老宅推倒,并在原址上盖有三幢130平方米左右的二层楼房,土地面积共有400多平方,盖房子当时花了
鉴于她的所作所为,我是想让她净身出户,可她却还要求均分,起诉法院会判让她净身出户吗? 希望你能具体跟我讲解为什么?她什么贡献都没有。司法解释3对我有何作用?
我与妻子结婚5年,性格不和,感情破裂,有一4岁女儿,结婚时给女方10万聘礼,女方父母把钱返还给我们俩,后因女方父亲那边有投资渠道,进行民间放贷。几年下来有40来万资金,还有结婚时买的家电和金器,与女儿出生时朋友送和长辈送的部分金器。现吵架要离婚,女方说钱都是女方父亲的投资渠道所得,不需要分给我一毛,另注(
我现在是家庭主妇,婚后有一孩子,然后丈夫和他人合股(两人股份各50%)创办一家公司,共投资了40万,也就是我丈夫投20万,其中14万是银行贷款而来,6万是我们的积蓄。 现在丈夫要离婚,说公司财产属于他的,孩子他要,一分钱都不给我,如果我要的话就要还一部分贷款。 请问这合理吗,我是不是应该可以拿那6万的一半
结婚5年。房子是婚前男方够买,贷款、现在还没还清,男方父母有病,家里基本没有什么存款,装修电器等女方出了一部分,女方还了一部分贷款(包括1万多财礼)。请问都有什么有利于女方的法律依据。
我家兄弟2人我是长子兄弟未婚家有房屋2处 现在2处房屋房产证都是男方父母的一处是我婚前就有的 一处是我结婚后男方父母购买汽车一部婚前就有一部后来卖掉又换了现在这一部我结婚9年半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姐姐因公与08年去世,有一女,在此之前04年我姐姐和我姐夫离婚,仍同居在一起,姐姐去世后孩子一直跟着他的父亲,因家人可怜孩子没了娘,我妈当时没提出要分遗产,现因我姐姐的抚恤金发放,而我姐姐的前夫又再婚,请问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事隔两年现在我妈还能提出重新分配遗产吗?抚恤金该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