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04年全额缴款购买单位房改房一套,有当时单位的收据,因为刚参加工作,房款由我父亲提供。2004年当年借调上级单位工作,原单位一直未给我办理房产证。2006年结婚,2009年单位统一集体办理房产证,结果房产证上未经我同意共有人栏写有我妻子的名字,我咨询房管局,解释说现在办房改房的房产证都这样。现在离婚,该房产是否属于我个人婚前财产?如果不是,为什么?事实是我个人婚前购买,我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利?如果女方提出分配要求,我父亲是否可以主张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lenov……(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1-01-12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