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家里办公司,由父亲出资60%,大伯出资40%成立。后来因为大伯年事已高,不想承担风险,母亲和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大伯的股份转让给我,并且在转让书上我并没有签字盖手印,是母亲伪造的我的签名和手印。去年八月,公司因为外债太多,申请破产。父亲一直拖欠二十几个人2个月,15W左右工资。前几天联系的时候,父亲被当地公安局控制。此时我正在外地工作,当地公安局警官跟我联系,说本来打算把我列为网逃,既然抓住了父亲,就让我尽快回去。请问我该通过何种途径寻求自保。
我们是央企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也是同央企签订的,而它们把我们安排在三产企业工作,由三产给我们劳动报酬,我们受到了与央企同工种职工不平等的待遇,十多年来我们都忍了,但现在陆续有退休的了,退休金的差额每个月将近一千元,怎么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公司以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离职为由,拒绝支付我所有劳动报酬(就是工资和赔偿金)
公司以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离职为由,拒绝支付我所有劳动报酬(就是工资和赔偿金)。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为了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有银行出具的个人银行卡转存取流水帐凭证,如何获取转入帐号的隶属单位证据,就是如何证明这个打卡转入帐号是用人单位的 哪位律师能帮忙出出主意 感谢!!!
我是广州市某私营企业的员工,我们公司是的工程公司,我在办公室工作,员工也不多在这个老板手在一直工作了14年。以前他没有注册公司,直到09年才注册公司购买社保,可从来都未签过劳动合同。而且从07年以来,他都是每隔几个月我问他要求发工资时他才发给我,每年都会结清一年的工资,而且直到现在都是养成了这个习惯,这让
我自进入公司至离职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发放最后一月工资,我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欠发劳动报酬与双倍工资,胜诉后公司不服判决将我起诉到法院,现我已拿到起诉书,但尚未拿到传票(不知是不是已经立案),就在昨天偶然得知公司进入内部清算,想恶意注销逃避未支付劳动报酬,我已经向工商部门反映该情况,被
公司资金链断造成停工,无法申请破产,房东和股东签订协议由房东支付员工工资,公司资产归房东,现在劳动仲裁裁决书已拿到,房东付完大部分员工工资,唯独股东亲戚的工资不给,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还不了借款,此款担保单位现在的法人已经被拘留,请问担保单位的股东有责任吗
我是债权人,目前借款的人已经跑路,警方控制了担保单位的法人,可是担保单位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是法人,已经被控制,另一个股东还逍遥法外,请问他应该被拘留吗
公司在北京,工作地点在山东济南。公司长期长期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索要拖欠的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吗? 需要走那些程序,需要那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