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祖籍常州,现住安阳。在常州老家农村有套祖宅,政府用地拆迁后补偿了一套农村集体土地安置房,户名自然是在奶奶名下(爷爷过世)。奶奶有子女四人,父亲和伯伯还有两个姑姑。 现在奶奶想在百年之后把房子留给我,因为房子是集体土地房屋,无法直接买卖,所以想到公证处通过立个遗嘱直接给我,但安阳公证机关说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但该房短期内无法办下房产证,所以无法公证。 现在我想问,奶奶能否通过立遗嘱将房子直接给我,还是只能由父亲这一辈先继承,然后以后再由我继承?如可以立遗嘱给我,遗嘱中要有哪些内容必须明确,或者说需要注意哪些? 谢谢各位大神帮助!谢谢
我是山西太原城市户口,妻子原来是吉林省白城市农村户口,2006年我们在山西太原进行了结婚登记。2008年将其户口迁至了山西省太原市市区我的户口本上。现在我们想出资给在吉林白城市农村居住但没有房子的岳父母在他们户口所在地的农村买处带院的房子(此房具有宅基地手续)居住,以改善老两口的居住条件。但是考虑到有关这套
我家里爷爷奶奶母亲是一个宅基证,宅基证申请表是4个人,写上了我的独生子女证编号,建房申请上也是4个人有独生子女编号,我妈妈建的房,不过我们这里没房产证明,只有租赁许可证,上面是我妈妈的名字,拆迁了,我爷爷签了协议后,爷爷奶奶都先后去世,安置房还在造,所以安置房的产权证还没做,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来要求分
我奶奶家要拆迁,奶奶和父亲是一个户口,母亲与父亲结婚后就把户口迁入此处。然后母亲离婚后就和我是一个户口,之后母亲把老家的外婆户口迁到了这里。还有我的父亲和一个有女儿的女人结婚后离婚,此女人和他女儿户口也迁入这里,。。所以我想问1.我外婆属不属于安置对象?2.那个女人和他女儿是不是安置对象
我外公已经过世,房子产权式外公的,现在房子要拆迁,拆迁办说不用进行公证,只要新房子还写外公的名字就成,外公已经过世,新房可以写他的名字吗?第二,我外婆可以单独和拆迁办达成拆迁协议吗,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因为这房子外公的子女也有份的。
我爷爷生前写了分家单,把我爷爷奶奶目前居住的宅基地与房屋分给了我父亲,我大爷搬到别处居住, 之后我父亲病逝,爷爷怕我大爷与我争抢房产又立遗嘱将房屋留给我, 现爷爷也已病逝,我和姑姑共同赡养奶奶,请问我现在是非农户,能否正常继承房产,需办理哪些手续?
我是属于陕西省西咸新区被拆迁的一户农民,去年我父母在不了解以下问题的情况下签订了同意拆迁协议,我如今对此抱有疑问,具体如下: 一:在拆迁进行前村里与其他地方的村子一样不再给村集体内的达到已婚年龄但未婚的青年批准宅基地,拆迁办在拆迁进行中对于我们这种未婚青年未进行任何补偿,请问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
关于拆迁安置问题,政府拆迁时合同给与安置,现在违反合同,我可
关于拆迁安置问题,政府拆迁时合同给与安置,现在违反合同,我可能起诉
老私房动迁,爷爷奶奶过世后就只有我一个户口了,之前我爸的兄弟姐妹另外3人签过一份协议放弃房子,但是没有公正,而且是在父母在的时候签的,协议内容大致为父母百年后房子给我爸作为继承人,并且我爸要料理父母生后事,当时动迁组的人因为这张协议就和我爸一个人签字了,然后我拿了一套房子,剩下的钱也是我爸拿,现在他
我父母先后去世,留有一处房宅。现已拆迁。我本人也有一处房宅,同时拆迁。本人的拆迁补偿款已领取。父母的拆迁补偿款不给领取。(原因是一人只能领取一次补偿款)我与父母都是本村村民。父母去世了儿子不能继承吗?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2010年我们家拆迁按照房屋面积分配安置房,得了两套110平的住房及部分赔偿款,原定交房日期是2013年11月份,可是一直拖到现在才分房。这也不说了,可是当初拆迁时就说过是根据房屋拆迁顺序拿选房号,原本我家是6号,可是到分房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变成7号,然后可以选的房屋只剩顶楼6楼,还是没有电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