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本人于2001年进入一个公司工作,于2004年开始担任生产车间的班长职务至今。2010年10月份部门人事有变动,新的部门管理层因为未接触过本行业,工作中曾有过分歧,致使本人与管理层不太融洽。但本人在工作与个人感情是分得清楚的,从来没有在工作中出过任何差错或怠慢。2010年12月29日,再次发生了争执。当天下午,接到部门电话通知30\31本人不用上班,询什么时候上班,答复是等候通知。元旦三天假期结束之后,也就是今天,管理层在没有和本人作任何商议的情况下,任命了另一员工为班长一职。而后通知本人签订放假协定,首月按本市基本工资额支付,次月起百分之八十支付工资,也没有说明什么时候再上班和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本人目前还没签字放假协定。本人与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劳动岗位只是笼统的:生产岗位。本人认为管理层的做法,目的是让“不顺眼”的员工自动离职,实为变相辞退。 本月5日经过我和公司的协商,公司否认了调换我职务岗位的事实,实际上已经安排了职务人选。况且该人选由于公司年底订单不足本已放假回乡,是在本月3日召回的并且于4日上班。已放假的回来上班,而在上班的却要放假,让我签订自愿放假同意书。放假没有期限也没有安排我明年的具体工作,只说等通知。 关于调换我职位的事情部门管理回答是负责生产的副总决定明年我所在的车间不再设立班长一职,借口现在并没安排人选。这样看来公司也是经过严密思考的,更象是有预谋的逼退。 另外公司也长期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加班不超过1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和劳动法的做法,其本上每天工作11个小时,很少有休息日。不过有加班费。这样显然违反了合同和劳动法,是否可以作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依据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希望各位律师和朋友能再给予请问公司这样做有没有违反相关法规,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人真切期望律师给予意见!谢谢!
我是2010年7月22日在这个公司南京工作地点上班做出纳工作,试用3个月,合同签3年,现公司要求我兼职来安工厂的出纳我没有同意,公司可以以此或我不能胜任工作辞退我吗?我要怎样维权。怎么样要求经济赔偿?谢谢
我在2004年4曰应聘至现单位,几年来三班两运转白班(8小时夜半16小时)、三班一运转(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两班一运转(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都上过,从未有过调休年假等;因为我们是油库单位属于高危行业,所以应该有年体检费;2004年起交的养老保险经查法规与本人工资基数不符;2010年工资为1700除社保等扣款大概为1500
您好:我是一名银行职员,工作已17年了,最近感觉工作不顺心,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已经超过30天,但单位以本人经办的一笔不良贷款为由不同意我辞职(不良贷款情况:2002年本人曾办理一笔汽车贷款30余万元,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借款人非本人签字,出现不良,但车辆由经销商运营使用,故经销商书面承担该笔债务,并且归还了大部分贷款.2007
我从事会计行业,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7个月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提出离职,领导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离职,提出离职请求后多久可以离职?
我2003年到2009年在一家酒店上班2009年酒店又开了家分店但法人不是同一人把我调过新店但因生意不好2010年八月份倒闭了但我社保还在老店交现在老板不管我了让我自找出路而且我以前在老店的工资还没结算清楚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前段时间,我与一伙伴一起给一户主装修房间,贴瓷砖。该工程是我伙伴包的(包工不包料,预计近2000元工作量),我伙伴叫我与他一起去做的,可是施工过程中,我的左手腕受伤,断了肌腱、神经、血管,经治疗,现已经基本痊愈,共用去医药费8000元,休息了3个月。可是房主不愿意赔偿医药费,请问按法律程序,房主至少该赔偿多
你好!区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在厂里工作的一个仓管,我于本月12号晚上上班时电脑给了车间的人员玩,公司处罚我250元…于15号我在上班时也玩了一下电脑,公司想处于150元罚款,我一个月工资才1800元,我想拒签,我想问问,公司会不会直接在财务那里扣,还有,公司的处罚合法吗?
我想请问下<劳动合同法>那条法律有说明.用人单位不跟员工签合同的话,员工可以在30天内辞退,并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因为我想走,可是公司问哪条规定了.我被说得没话说了.我只想早点回家过年. 一定要提前30天给辞职信吗?那不是还要做30天才能走?不多做30天行吗?
你好 我是某企业单位的职工,现单位安排我们每月上班15天、每天早上4点半到晚上12点半为工作时间。请问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我能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