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帮了一个私人电器加工厂做外加工,然后年底我们家里有事,所以提前回家,在半个月前有给他说过,他说到时候看,现在我们去拿工资,他只拿了一个月的,还有一个月的他不发,他说明年在发,我们明年有可能不来这边工作了,因为家里的老人太老了,这次回家就是因为老人生病才回去的,这样能有什么办法吗?(我们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他是属于私人加工厂)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一家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我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属于被派遣劳动者,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 我想知道关于工资支付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里面注明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我与用工单位约定是无试用期的,那用工单位必须在入职工作第一天后多少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属于合法? 2:管理岗位:待遇当时口头约定是固定工资5500(并没有谈到涉及到加班等),但是由于公司实际工作时间是早8-晚8,周六也上班,这些等于我默认。是否在工资条中把待遇分摊到例如:加班费用等,是否属于变相违反劳动法。
在某家连锁面包店工作,做了九天,因为受不了上班时一个不小心就要赔钱,所以提出辞职,但他们说我这样是不给工钱的。我就很不甘心,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之前有个才做了几天的暑期工都有工钱拿,而我怎么就没有。还说我是非正当手续辞职,我哪里不正当了?我上班时累死累活的,都要弄到晚上11点多才下班,现在倒好还要倒贴。
您好,我想咨询下,单位无故不给我们发工资,到现在5月的还没发 ,并扣发员工10%的工资,说是到年底发,可到现在没发,我想问下,我该如何做才能拿到我应拿的,谢谢!
我只一名在校大学生,想要在暑假体验一下社会。于是我在我家的喜家得饺子馆(宝泉岭分店)做服务员,但当我做到第四天的时候突然生病,于是在家休息了两天,但就在我休息的两天里,他家没有经我同意,又另聘服务员,单方结束我的工作,同时并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发放工资,他事先规定我没有使用期,我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
我于5月份向原公司提出辞职,但当时并没有递交辞职信,但公司在1周内给我办理了相关的离职手续,但一直扣押我2个月的工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给我的解释是因为没有提前告知公司要离职,所以暂时不给返还。但我认为,公司既然同意给我办理离职,就没有理由扣押这部分工资的。现在我想要回这部分工资,该怎么做呢?
我于8.17日去应聘促销员、18日正式上班,签定合同!工资一个月1500、说是还有提成! 因为我是学生,我于9.8号申请离职!我没有工作满一个月! 要怎么算工资呢?我在公司上班21天(包括4天休假) 一个月工资1500、一天就是50 21天就是1050.还有答应报销我54块的车费! 可是,公司负责人说,给我发工资只有800多 说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