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所有正规手续辞职,辞职单也经领导批准,工作交接好,然后离开公司
按照所有正规手续辞职,辞职单也经领导批准,工作交接好,然后离开公司,最后一月发放工资,公司仍扣除我三分之二的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劳动法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要求赔偿或追回三分之二的工资。
今年9月决定辞职,于是在9月30日通过邮政寄出了2封辞职信给大校长和教学校长。十一假期结束后,学校领导并未找我谈话,于是我在10月8日有通过短信和电话向领导辞职。大概经过一周的劝说和坚持,我约定最多工作到10月底,领导也同意了。但是在10月18日,教学主任突然通知让我第二天和借调来的教师交接,等于19日是上班的最后一天。
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准,到期未交接自动离开,现要求补办离职手续,可以吗?
两年前要从原单位辞职,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领导一直不给予批准,到期后也不安排人办理交接手续,就一直拖着我,但是我的新工作需要及时到岗,当时也是没办法,就没有交接工作,也没有要求公司开据解聘证明,直接回了老家西安。 现在因为新公司一直在催要我的前一份工作的离职手续,再者由于当时在青岛,住房公积金账
已经办理交接及辞职手续,离职证明也已拿到手,离开公司后,公司说有之前的资料没有整理完,不给发上个月工
这种情况 我要回公司把事情都做完么?我觉得我已经辞职了,各部门离职单都签字了的,这样公司是不是违法?我申请仲裁能成功吗?
我在工作实习中,因为1些个人原因辞职!经理非让我按照公司员工正常手续提前1个月辞职
我在工作实习中,因为1些个人原因辞职!经理非让我按照公司员工正常手续提前1个月辞职!要不走了不给我押金!我该怎么办
请问1下,我所在的公司,我按照合同提前1个月辞职,但是公司里的领导和老板都说没权利批准
请问1下,我所在的公司,我按照合同提前1个月辞职,但是公司里的领导和老板都说没权利批准,公司是不是违法的?
各位老师好 希望我的问题能有人回答,第一次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于2014.7.18日将辞职报告提交给我的部门经理(通过公司的邮件),但是经理当时也向总经理提交了辞职报告,所以我的辞职报告由我的经理直接转交给了总经理。 于是总经理安排我的工作交接,并口头承诺我7.31日可以离职,
辞职报告递交30天了,交接领导不给签字,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本人入职岗位为土建钢构工程师,后因项目需要公司领导暂时给安排负责材料工作,后因没招聘到专职材料员,所以一直坚持到项目结束。我于14年7月14号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了辞职申请,15日人力给出回复,后来回公司办理交接。因施工过程中混乱,部分材料收发已经无法核实,但领导安排交接必须要我与采购.预算核实出差值分析
辞职后,工作交接人将工作口头交给接交人,且两个人的领导在场,但未有书面证据,公司最后批准交接人离职,
辞职后,工作交接人将工作口头交给接交人,且两个人的领导在场,但未有书面证据,公司最后批准交接人离职,那么,交接人在职期间所签技术协议、所做工作若在以后成为事故原因,由谁来承担责任?
辞职后,工作交接人将工作口头交给接交人,且两个人的领导在场,但未有书面证据,公司最后批准交接人离职,
辞职后,工作交接人将工作口头交给接交人,且两个人的领导在场,但未有书面证据,公司最后批准交接人离职,那么,交接人在职期间所签技术协议、所做工作若在以后成为事故原因,由谁来承担责任?
我提完辞职报告,没交接工作就离开了公司,一个月后回去办离职手续,还用交接吗
11月26号辞职的时候领导让招到人后交接完工作才可以走,我待了两天没交接工作就先行离开了公司,当月的工资也扣发了,我想问如果到了12月26号的话,回去办离职手续还用交接工作吗?如果届时不给安排人员交接,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