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不善,有的岗位进行合并,但是员工不同意调岗,而且变更岗位后该员工也不适合新岗位,如何辞退该员工,合同尚未到期明年7月份到期,在单位已经工作2年5个月,最高需要支付员工多少赔偿?工资标准为2200元,补偿是按照双倍赔偿还是单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是按照单倍赔偿,但是员工坚持要双倍,如果我强制辞退,让他去仲裁或者起诉会有什么后果?好心律师请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我于2007年6月4日-2008年10月5日在一家公司工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任何保险。 10月离职之后公司以客户方没有支付为由一直拖欠工资,现在需要劳动仲裁。 请问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我应该怎样申请工资和保险补偿?赔偿的额度是多少? 例如工资4000
张家口的国企以执行市政府文件对企业进行“破产改制”,伤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申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向法院起诉又被驳回,理由都是企业破产执行的是政府文件不便于介入。难道政府文件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近五年时间,公司从未与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从未购买三金等保险福利。今年五月底将本人无故辞退并未发放五月工资。此事应该如何处理,希望专业分析 如果公司应当补发双倍工资,时间是从进公司第一个月算起还是有相关时间规定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8),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又不知道告哪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8),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不知道告哪
我是2009年4月8日进一家公司的,谈好工资,并说好5月订劳动合同的,可到如今已19个月都没给我订劳动合同,再说除给我买了人寿意外保险外,没有买社保,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没加班工资,还有少算扣算加班工资(总工资÷月天数),我知道这样算是不合理可要在那做只好忍气。,现我打算不做了,可又不知道如何维权。不知道告哪家
企业非法无理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一审、终审法院判决即:1、恢复劳动关系。2、补发停发的工资及福利待遇。3、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理不睬。现已申请法院执行,执行令发了还是不理不睬。央企真的大于法律吗? (四年多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