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半年时间未与本人续签劳动合同,本人刚离职,请问依据新的劳动法,公司应向本人支付赔偿金吗?
本人于06年10月入职于一间中港合资企业,分别签订了两次各一年的合同。自08年10月到09年4月30日半年多时间,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续签劳动合同。本人已于4月30日离职,并开具了离职证明。请问,依据新的劳动法法规,公司应向本人支付劳动赔偿金吗?如果赔偿的话,应支付几个月的工资?是按税前工资赔还是税后?
我在公司工作了5年,但公司一直未签署劳动合同,但现在我生病请假1天,公司就马上找人顶替了我。请问这种应该怎样赔偿? 我是属于从原单位出来后在外打工的,现工作单位说是我不签合同,但从头到尾并没有人通知我签署相关合同。 我的待遇还低于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就是在该单位在我工作期间的一切保险都从未给我缴
我之前与公司签署培训协议,公司提供培训3周,我需在公司继续做满三年。若提前解约需赔偿公司“三年未满的月数/36”*培训费用。但实际我只参加公司的2周培训时间。 现本人与公司与公司提出解约,请问上述的培训协议应如何计算: 1.是协议规定与实际培训时间不符,所以无效? 2.还是协议有效,赔偿费按“
本人在广州,与上海一家服饰公司签订在广州工作的劳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从3月25号到5月24号。于5月22号(周五)晚上八点多接到公司辞退我的电话,理由是公司要撤回上海。并通知下周一去公司理清一些琐碎事宜。我曾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遭拒绝;续而要求公司赔偿,也遭到拒绝。 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为我购买保
我想问下,我跟公司签订了2年的合同,现在合同不满一年,我想换工作了,想骑驴找马,如果找到合适的工作,我这边再辞职,后来发现,合同上要求,提出离职,需要向公司提前30日申请。。。这个很矛盾,因为好工作我不知道能不能等我一个月之后上岗,还有如果我只提前一周申请离职,强行走人。。会有什么后果呢,经济赔偿么,
我是08年到的一个私企上班,到现在,公司也没有同我签订合同,我如何离职才能拿到补偿金.保险没有上。 一定要一提前一個月申請才可以補償雙倍工資嘛
我在2008年9月2日在北京进一家公司(上海还有一个分公司),公司规定因要求对新来员工进行实习三个月后合格后进行转正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北京实习三个月后转正(未签合同),转正后公司为了以后的发展准备调我去上海成立一个部门。当时公司考虑到快过春节了,就叫我过完春节后直接去上海。 2009年2月春节假期后
我在一家销售行业公司上班,试用期6个月,上班2个多月业绩就在公司排第一位,可在我没做错任何违纪的时候,直属领导可能是因为顾忌还是什么等原因就勒令我辞职,我的很多佣金还有冠军奖金都还没有发,不知道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公司没月加班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时间,且我劳动合同签了却没给持有一份,到期也没通知我续签.不知道我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获的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