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落户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办事处濠北头村已经有二三十年了,在这期间我们交过体流,集资,修过路,落户交过好几千元,婚迁也交过钱,生孩子落户也要过钱,该做的我们都做了,比本村村民付出的还多,到居委会,政府都像踢皮球似的敷衍我们,难道只有上访、大闹或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来,再给解决吗?领导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吗?我们只是维护我们拥有的权利难道错了吗?村里政府这种做法合法吗?
95年落户于刘家岛村,至今已有16年之久,在此期间,我们尽了作为村民应该尽到的所有的义务,包括选举、交提留等,但我们一直没有享受的与原村民同等的待遇。到村里协商过多次,村里给的答复是落户15年后才可享受待遇,所以一直等到现在。但等来的结果却是我们依然不能享受与原村村民同等的待遇,所以我们想问一下我们在尽了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生了小孩后孩子户口就跟随我上成了农村户口,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我将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孩子的户口还在农村,现在社里有钱要分,他们就以我是嫁出去的女儿不给我儿子分钱,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是否有用?急急急。
人力资源部新招了几个新员工,想给新员工申请入住公司的生活区,但是行政部说要等员工过了使用期之后才可以申请入住,请问行政部这样做合理吗?
男方到女方家落户是否能享有正常的村民待遇,如土地问题? 2006年男方和女方结婚后户口迁入女方家
男方到女方家落户是否能享有正常的村民待遇,如土地问题? 2006年男方和女方结婚后户口迁入女方家,至今未解决男方的土地问题和正常村民待遇等1系列问题,请问男方是否该享有土地?是否该和其
请教律师,我跟公司的合同9月到期,合同本应是提前一个月签订,可我公司的人事根本没有与我们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我找到公司老板,老板口头答应会续签合同,现在我已经过了签合同的日子,现在还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可我已经在没有合同的状态下工作了一段时间了,我听朋友说这种情况叫事实合同,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跟书面
我们桂林地区是否有户户通路的有关政策规定,各县级乡镇各自然村是否享有此政策的同等待遇?
我想咨询1下,我们是同1个村,户户通路修路应该将每家每户都应该修通路,但唯独我1家没修通路,只有走羊场小道才能出村到通村里的路,为此我该找什么部门解决此事?请帮忙出出主意,不胜感激。。。。。。
我姥爷是一名转业军人,服役十五年,立过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两次,生前有退役金可领,请问去世以后家属有什么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