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因婚嫁2002年从别村迁入的农业家庭户,因婆家是农转非的居民户,我单独立户,儿子户口跟我,但是我只有宅基地已建房8年,没有基本农田。明年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国家规定交100元我们村里每个村民交10元村里补贴90元。但村里却要我和儿子交100元,不交就不管我们了,说我没有田是挂靠户不能享受村里的福利。但是去年我们却享受到了,因明年村里要集体拆迁村里就不让了,村里的做法对不对村里是否侵犯了我和儿子的合法权益。因我生病每月都要化验不能断了保险,哪位高人能释疑,谢谢了。
您好!我是江苏扬州的,我是1992年地方政府搞户口买卖,把农业户口买成了集镇非农户口,但没有享受到任何集镇人员所享受的工作安排和福利待遇,一直以来重未离开原户口居住地,也和其他农业户口人员一样缴纳了村里的水利工程费用,1995年我女儿出生,因为我是招在家里的女儿,我老公户口在外镇,女儿户口也报在了我的户头上
我是97年因升学而转的非农户口,毕业后没有工作单位,把户口迁回老家农村,但性质是非农的,现在老家正进行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却没有我的,他们这样是否合法。
我是一名军人,2008年大学毕业后直招入伍,原是农村户口,现在村里分房子,按户口每人可享受20平米的优惠价,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可否享受村里的待遇
因公司迟交社保,社保缴交年限不够,导致员工享受不到足够的医疗待遇
我公司有一员工08年入职,我公司10年1月才为其交社保,10年9月,员工生重病,花治疗费用7万多,按地方相关规定,社保交满一年可以报销5万多块钱,交满半年不足一年可以报销1万多块钱。现在的问题是:要是在员工08年入职的时候就给其买社保了的话,他就享受的到5万多的医疗报销待遇,但因为是今年才给其交的,所以只能报1万
离婚单立户后,村里以村民自治法说我只是寄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待遇,是否合法?
我和前夫离婚后在他们那里单立户出来,原来一直有户口和土地,但是现在队里土地被占分补偿金时,队里却以《村民自治法》为借口说我只是空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的权益不能得到补偿金,成了一个只有空户口没有土地的黑人,是否这一说法合法?我能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待遇?有其他方法涛哥公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