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2年把自己的房产以合同的方式卖掉,又于2003年以岳父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他单位福利房,当时与市场价有200元/平方的差别,现在妻子坚决提出诉讼离婚,并说房子是他的,我是不会得到一点的。当时给他钱时也没立任何字据,我只是默认为卖了自己的现在买的当然是自己的,没想到日子过到这种地步,我该怎么办?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应该有我和儿子的一份啊?是否法官不问事实把房子都判给他啊?我会不会一无所有?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和男方要离婚、但关于有一套房产归属问题、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并且男方用这套房子带了款、如果此时双方离婚房贷有谁来还、?如果男方自己消失(故意让女方来还)此时该怎么办?若果女方还完房贷此时房子所有人是谁啦?望得到回复 补充:希望速度得到解
律师您好,我的爱人通过网上聊天聊上了别的男人,和我离婚,离婚时我一直认为是我们性格不合才导致离婚,我们离婚时协议离婚,将房子给了我的爱人 ,事后,通过看她的聊天记录我才发现她和那个男网友早有暧昧,并且离婚后她们很快就住到一起,我很后悔把房子给了他,该怎么办?帮帮我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协议上规定房产归未成年的女儿所有,等女儿满十八岁时找其父亲过户,这期间房子可由男方父母居住,但是任何人不能买卖房屋,但是现在男方反悔想偷卖掉房子,我该怎么阻止他?另外孩子抚养费规定6月和12月付,我五月底就搬出了家,独自带小孩过,孩子父亲并没有在六月付生活费,现在我要生活费,他说12月再付上半年的也
由郑律师: 您好! 于一起别人持无效房产证要求分户的房产纠纷,我是被告,开始寻找代理律师时,代理律师告知标的总价25万,于是与其签订了代理费9000元+2万风险代理的合同,其中约定胜诉需支付2万元,胜诉包含法院判定胜诉、双发协商解决和对方撤诉。开始已支付9000元,现对方撤诉,收到民事裁定书,准许对方撤诉,
八年前我和前夫离婚时,法院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判给前夫所有,让他补偿一半的房款给我,但他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曾申请法院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执行。我也因此没有从房子里搬走,房子一直是我在住,户口也没迁走。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房子的一半是否还属于我,现在房价飞涨,我否能按照现在的房价要求他给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