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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

离婚房产纠纷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是调解,但是当时南方没有拿出借条给我们看,只是说他有借条有证据而已,没有当面给我们看。没有给我们鉴定的借条能作为证据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6773(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0-11-27 17: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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