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块宅基地按审批可以建5层,我把其中一层出让给他人建,但约好了只出让使用权,产权(所有权)还是我的,我要如何规避风险与他签订合同,避免日后纠纷?
我起草了一份请帮我看看有什么问题:
房屋共建合同
甲方(房屋所有权人):
乙方(房屋使用权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房,第_ 层无偿出让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房屋按移民局提供的图纸和统一样式建造五层半,甲方将其拥有的第二层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使用,乙方取得使用权之前需付清甲方购建第二层所应分摊全部费用(注:第二层所应分摊的费用:1`购置整块宅基地费用的四份之一;2`整块地基建设费用的四份之一;3`第二层至第六层(半层)和第一层(底层)公用部分(楼梯`化粪池`过道`出入口大门)建设费用的四份之一);4`外墙装饰`楼梯及公共部分装修的四份之一)。
第二条:由于房屋建设耗时长久及公共部分装饰难以一步完成,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及时按工程进展付清第一条所标注的分摊费用。
第三条:在使用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认为房屋必需修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其所应当承担的修缮费用出资。
第四条:甲乙双方居住人有义务做好和保持公共卫生整洁。
第五条:乙方的使用权人必须是乙方和其直系亲属,且乙方不得转让其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已经入住后,由于买房或其他原因长期不再居住(五年以上没有实际居住)应该主动放弃使用权。
第七条:甲方不得借故迫使乙方退让其所取得的该房屋使用权,除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注:1雷电、暴雨、火灾、地震、爆炸、泥石流等因素导致房屋需重建的;2房屋历时长久无法居住,甲方及其他房屋所有权人认为必须重建的;3遇当地政府拆迁)。
第八条:甲方及其他房屋所有权人认为房屋必须重建,乙方不得干涉,应配合按时搬出。
第九条:乙方只具有财产使用权而没有财产的分割权,乙方的使用权随房屋重建而终止。
第二项:违约责任
第一条:由于甲乙双方当事人种种原因而无法居住在一起,发生不可调和的情况下:甲方迫使乙方放弃使用权的,甲方应当按乙方的建设成本扣除乙方的使用年限(以租住同等相当的套房租金计算)折旧费的余额的2倍补偿给乙方;乙方主动放弃使用权的,甲方应当按乙方的建设成本扣除乙方的使用年限(以租住同等相当的套房租金计算)折旧费的余额的还返给乙方。
第二条:纯属于乙方的原因,乙方没有居住或不再居住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补偿。
第三条: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租住合同期内,维修地面期间使用权归房主吗?拖延工时如何讨要补偿?
我方因做生意租用一家企业活动板房,合同期内因地面塌陷需要维修,维修期间厂方口头承诺10天完工,后因种种原因拖延1个月未完成。我方要求厂方停止维修或给个说法,厂方领导出面,声称维修期间要求我们交出钥匙,并对工程进度给予垄断,告知我方无权过问,原因是他们修的是他们的房子。我方与其理论,厂方便以退房不再承租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我于今年2月通过朋友介绍先与卖方妻子(因卖方在外工作经常不在家)签订一份房屋合同,合同约定房屋购买金额为26万元(包括七楼房屋一套、八楼楼顶及一楼车库),当时支付伍万元现金作为定金,后在3月又与卖方夫妇两人再签订一份详细合同,规定了支付了伍万元定金,要求卖方三个月内办理好产权等事宜(卖方为贷款房未办产权),并
请问: 在2000年8月5日前,浙江省苍南县城镇国土使用权和厂房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应当载明或符合哪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几条规定? 非常感谢!!!
我母亲是使用权房的租赁人,现已去世。生前我母亲和我哥同住,我户口不再。如把房子卖了的话我可以得到我的一份,但我哥不肯出售,通过法律的途径可以解决问题吗?
本人在东莞打算购买房屋投资,准备签约时,售楼小姐告知这是集资房,暂未能过户,只能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待以后政策允许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房屋使用权转让是否受法律保护?签订这类型合同我们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我买的商品房1层,开发商承诺有4米宽的院子,只有使用权,如何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
各位律师: 我家在做房子的时候已经占过邻居家长1米宽50厘米的地了,现在邻居要求赔偿!这个合同我应该要如何起草,怎么样才具有法律保护呢?请给一个合同范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