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是北京的,老家是大兴农村的,现在在丰台居住,大兴家里要拆迁,由于我和媳妇孩子的户口都在丰台,就是户口没和父母在一起,但是家里由我出资盖得两间房子,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也和父母签了协议说明房子是我出资盖的,我想问您我和媳妇孩子,能得到政府的拆迁补偿吗?
在2000年此农机厂出售给农民季某,季某又于2014年出售给本人(非农户口)。在最初卖给季某的买卖协议书上,村委会已认可并敲章,又因此农机厂已是危房,所以村里批条许可翻建,本人现在打算好好翻建一番。现在令人担心的是,若干年如果遇到拆迁,拆迁补偿怎么计算?听说只能得到一平米1000左右的赔偿。
本人所在村因旧村改造拆迁,甲方为本村村委会。协议上并未有对社保补偿、安置房物业费等说明,请问一般来说,这是否意味着以后社保需要自费、迁入安置房后物业费也要自费?
安亭沪宁铁路夹心地块拆迁,1、我家弟兄两个一本宅基证,两个门牌号,三本户口本,现在规定只能算两户,哥俩每户那260平方米新房(大120中80小60)请问我爸可以另外提出要房子吗?另外我岳父的户口也在我这里(居民不是农民),但重来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这种情况可以提出补偿吗?
宅基地 城市户口在农村买房但没过户 户主死了 要拆迁能获得补偿吗
宅基地 我是外省城市户口在农村买房但没过户 户主死了 要拆迁能获得补偿 宅基地 我是外省城市户口在农村买房但没过户 户主死了 房产怎么过户啊
我家里爷爷奶奶母亲是一个宅基证,宅基证申请表是4个人,写上了我的独生子女证编号,建房申请上也是4个人有独生子女编号,我妈妈建的房,不过我们这里没房产证明,只有租赁许可证,上面是我妈妈的名字,拆迁了,我爷爷签了协议后,爷爷奶奶都先后去世,安置房还在造,所以安置房的产权证还没做,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来要求分
2002年左右,父亲单位分了套住房,于是举家迁往城里,随后在亲戚的牵线下把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含房子周边的树木、菜地、小鱼塘)卖给了一个外地人(安徽户口,非本村人,据了解好像现在也没落户我们村),当时我母亲身在外地未回南京在购房协议上签字,而是我父亲签字并且有村里的几个人做了见证。我母亲为此房屋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