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年前将房屋动迁安置证卖给买方,为51平,当时双方自行拟定了买卖协议(非官方),协议上写明将来办理产权证由我来承担办理。因为我之前做过房屋产权公正书,是所有亲属都签字的,但是房屋回迁时买方自行将房屋平数置换至70平,现在办理公证时由于平数不一致所以以前的公证书作废,需要重新找亲属公证,我想问的是: 1、现在房屋平数改变那么以前我们的协议还生效吗? 2、如果生效,原则上我是不是只负责51平的产权? 3、如果不生效,我可以追回房产评估后多出当时卖的价格的余款吗?
03年买房,当时只签了协议,有中间人证明,还有房主委托其二儿子帮忙办理过户的委托书,可是不懂法,没当时办理公证,现在老人突然过世了,我们还能要求办公证吗?去房产局问,要求其子女都到场,可是他一个儿子出国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消息,我们现在只能找到房主的老伴和他的二儿子,我们能走法律起诉,要求过户吗?我们怎
上个月在一稍有名气的中介介绍下,看中一套二手房。卖方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只有男方姓名),只有女方到场,各种证件齐全,可是没有男方的委托书,说男的在外地回不来。中介说可以代理。就都签了协议,交了押金中介费评估费。过了一个月,准备办过户手续了,男的从外地回来了,称没有出具委托书,资金监管需要打进男方账户
上个月在一稍有名气的中介介绍下,看中一套二手房。卖方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只有男方姓名),只有女方到场,各种证件齐全,可是没有男方的委托书,说男的在外地回不来。中介说可以代理。就都签了协议,交了押金中介费评估费。过了一个月,准备办过户手续了,男的从外地回来了,称没有出具委托书,资金监管需要打进男方账户
房价38万,房产过户的税费、调节基金、房产局的费用都已交清,已过户,但房产证还没有办好。买家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前款30万,仅付了25万元,包括尾款写了个13万的欠条。在房产证还没有办好前,请问可以向房产局申请暂停办理或中止买卖合同吗?
房产过户纠纷,出同贷书后卖方不过户,怎么办?请律师.....急急急!
本人买房因缺少一年的纳税,后来中介公司帮忙办补交了,也出了银行同贷书。但现在是因为业主知道我是补交的,不给过户说怕过完户放不了款向银行贷的款!现在谈了半个月了,业主都不愿过户,我要起诉他吗?起诉能赢不?不要客套的回答,如果确实有心帮忙的律师,请给一个认真的回答,和留下联系方式!
本人买房因缺少一年的纳税,后来中介公司帮忙办补交了,也出了银行同贷书。但现在是因为业主知道我是补交的,不给过户说怕过完户放不了款向银行贷的款!现在谈了半个月了,业主都不愿过户,我要起诉他吗?但卖方也说了如果我告他,他也会告我说我的是假的纳税单,骗银行贷款,如果他这样说我能打得赢吗?
我是母亲的小女儿,我父亲于1986年去世,我结婚后仍然与母亲居住在一起,1994年我母亲单位分福利房,我以母亲的名义购买了这套房子,2007年,我母亲通过公证,把房产赠予给我,现在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当时办赠予公证时由于我母亲的户口丢失,不能办身份证,公证处让我回我母亲的原籍派出所开个证明,派出所以我母亲的出生年
我在厦门翔安美地雅登买了一个房子,交了1万定金,房主说网签成功了又要我们交了4万定金,实际材料不齐并没有网签成功。找了厦门置业担保公司交了1万担保费,3万6的税费,之后经调查,房产产权在高利贷处有28万做抵押,银行有38万抵押,现在房主要求12月2日交首付35万去解除高利贷的抵押,之后把房产证送到置业担保公司,再
2004年我父亲在本村购买了我二伯的房产,当时签订买卖协议的时候,有我二伯夫妻两人我大姑,三姑夫妻,和老姑夫妻在场,因为当时村里已经不给房产过户了,现在房本还是他的名字,现在买卖协议有,大队公章也有,现在村里拆迁他想要回房子,我家不同意,我二娘舅以当初卖房的时候她不知情为理由,到拆迁组签了一个房屋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