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一回导致:清宫术二次,药流一次,时长已一个月未痊愈,请问能追究医疗赔偿吗?该如何追究呢?
本人11月20日在东莞二甲医院做了人流清宫术,血流不止,11月29日致电医生,告知病情如下:"11月26日腹很痛,有血块流出;现在还流鲜红的血;怀疑人流不全,医生说这种机率极极少,硬让我人流半个月后复查.12月4日到医院复诊B超宫腔有6MM液暗区,医生说只是子宫复旧不好,不是人流不全,我强烈要求医生陪我去一趟B超室再确定一次,该医生十分恼火,不但不去还信誓旦旦的说:我做了三年人流了,还没出个意外.就又一次开了药,要求5~7天后再复查.12月12日血流不止再次复查,在B超下做了二次清宫术,输了三天液;12月17日血依然流,B超再查,有混浊暗区,医生给开了米非司酮片三天,昨天吃了前列腺素,流出一团走私12MM像猪眼睛一样的东西,今天还在流血还需继续看医生.
2009.1.1合同到期,过了一个半月通知我不续签合同,请问如何赔偿
我的劳动合同上时间是2008年1月1号到2009年1月1号 2009年2月16号口头通知我,合同到期不续签, 2009年2月17号邮件通知,要求在上周五之前交接完工作 可以详细说明吗? 有哪些法律依据吗?
请问律师,如果地基批下来将近十来年之后,还没有建房,在拆迁时能不能得到赔偿?这分二种情况,一种是仅仅做好了地基但没建房子;还有一种情况是地基都没建好,在拆迁时只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在拆迁时能不能得到赔偿?
女,未婚、车祸意外身亡,留两月大小孩,常年在县城打工,有证明,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怎么划分,孩子父亲现役,但由于未婚,连最后一面也不能请到假(只能以女朋友身份请假)孩子户口未上!请问赔偿金如何划分?孩子如何完善法律手续!?谢谢
因公出差,路遇交通事故,面部受多处骨折,经手术后,面部留下两处伤痕,医院说没有达到工伤级别,这种情况请问如何赔偿? 面部做了手术后,形象大不如以前好,而且手术的疼痛等等都造成心理很多伤害,我想要求一次性赔偿。(前提是与用人单位没有签定用人合同,但有雇用的事实。住院期间的住院费是用人单位出的)
因公出差,路遇交通事故,面部受多处骨折,经手术后,面部留下两处伤痕,医院说没有达到工伤级别,这种情况请问如何赔偿? 面部做了手术后,形象大不如以前好,而且手术的疼痛等等都造成心理很多伤害,我想要求一次性赔偿。(前提是与用人单位没有签定用人合同,但有雇用的事实。住院期间的住院费是用人单位出的)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医院在给我妈妈做子宫瘤的切除手术中把膀胱给割破了,造成大出血,一个一两个小时就能完成的手术结果做了六七个小时.手术过去十天还插尿管不能出院.对于这种情况我向院方提出什么赔偿,如何计算?
我楼上(二楼)由于洗衣机着火,烧坏暖气管道,把我们家里的屋顶墙面家具浸泡整整半天(由于事发当时家里没人),屋里面水深有10多CM,家里新装修的新房等待结婚用的,现在家人很着急,请问我应该怎么索赔?他们说我的电器没事可以不赔偿,这样合理吗?还有装修什么的应该怎么赔偿,有什么规定,请教!非常着急盼回复!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