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试用期员工本月中旬离职,正赶上工资发放日期,且由于员工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有设计提成,设计提成在完工无误后发放,问:公司15日工资发放可否先结算上月基本工资,待下月15日工资结算日再清算本月基本工资及提成?
您好,我司刚在2月成立,就请了几名员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签订合同时我司的营业执照还在办理中。在3月中时,该几名员工因对公司不满,在工作时间擅自离职,后来到该发薪水的日子,该几名员工来我司追讨,并向劳监局投诉。我司能只发最低工资给该几名员工以及可以向公司追讨该几名员工擅自离职后令公司造成的损失吗?该
1、主动辞职员工公司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当日结算工资还是到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结算工资? 2、该主动离职员工是业务员,每个月的底薪是根据他的项目入款算的,若他在这一个月只工作了五天,我们还需不需要按照原来的为他计算工资呢? 3、这个月公司还有义务为他交社保吗?
如果一家个人企业三个月不给员工发放工资,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收货?
我公司三月没有给员工发放工资,扣工资的时候还要找各种理由扣除,不去查明事情的来由,就乱扣除,如果有员工反驳,还要以不恰当的理由去开除,最后在走的时候还不给发放三个月的工资,如这样的事情,我们个人的劳工者需要怎么解决?
我是交的离职报告,办理完离职。说是15个工作日结清工资,可是4月份工资也应该是离职后15个工作日发放吗?正常应该是上月工资次月15日发放的。这样合理吗?
一员工试用期三个月,但上班十多天就提出离职,公司再三挽留,该员工以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要求将十多天的工资转账到其银行卡,未获批准便离开了。请问公司该如何计算支付工资?
我是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今年4月份去泰康人寿保险从事保险销售,我们签的正规劳动合同,当时上面写的是1400每个月的底薪,下个月发工资时候却没有给我们发工资,然后当时的经理就说先把钱给我们,下个月发工资再把钱还了。结果到第二个月发工资又给我们少发将近800块钱。也没给我们合理的解释。所以我就想离职,办离职时候
员工在周末发生交通事故,非工伤,对方全责,现在员工住院,有医院开具的病假单,请问我单位该如何发放员工的工资?
请帮忙,因为我们公司要求我们部门工资降半,所以大家集体离职,但还有两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最后公司还是只发了一半的工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另外,半年前来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员工手上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