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玩一款网络游戏,在游戏中取得虚拟财产(未使用任何外挂),这些虚拟财产在游戏公司提供的线下交易平台进行出售,物品/游戏币 售出后被交易平台冻结。这种冻结是否合法?提起诉讼时,法院要求提交帐号归属材料,但是游戏公司拒不提供(此帐号已通过实名认证)。
在游戏线上朋友要庆祝生日管我借虚拟召唤兽拍照.结果是刘备借荆洲.一去不返.我过失没留下借宝宝聊天记录证据.但当时线上有其他玩家见证了这件事能否做为人证帮我做证啊
律师 你好。我是一位忠诚的梦幻西游戏骨灰级玩家171级龙宫.我的帐号于2012年4月14号晚被梦幻老公通过不法卑劣手段侵占.梦幻西游这个游戏我玩了6年了 号都是自己一点点练起来的 现在保守估计那ID最少价值6000块人民币 事发第二天我马上去了广州天河区的网易玩家接待中心 接待客服说我的号多人绑定存在不安全因素 加上对方是
我是一位忠诚的梦幻西游戏骨灰级玩家171级龙宫.我的帐号于2012年4月14号晚被梦幻老公通过不法卑劣手段侵占.梦幻西游这个游戏我玩了6年了 号都是自己一点点练起来的 现在保守估计那ID最少价值6000块人民币 事发第二天我马上去了广州天河区的网易玩家接待中心 接待客服说我的号多人绑定存在不安全因素 加上对方是通过CBG正常
A是安徽人,B是辽宁人。A与B因为是同一款网络棋牌游戏的游戏玩家而相识。通过QQ信息和语音聊天以及电话联系的方式,两人渐渐相熟,成为了网络朋友。之后,B将自己的一个游戏帐号信息透露给A(注:该帐号注册身份证为B,且余额为零的空号)。并且B告诉A,该帐号自己已经很少用,意思是A可以登录此号。一段时间以后,A见B确实
今天我一上线,系统发消息说我违反游戏中“虚拟物品买卖规则”也就是“线下交易”。但是我的游戏币都是来源清白的,游戏官方平台的交易平台收取的手续费用太高,而且还可能以商业牟利,直接封我帐号。也就是说这个游戏不允许通过别的平台交易东西,比如:淘宝、5173。也不允许靠游戏赚钱,这些霸王条约是否有效?我认为只要是我清白
花钱购买的网络游戏的游戏币,价值6000元左右,然后被游戏公司没收,说是涉及其他玩家被盗。 这些游戏币是我花钱买来的,游戏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游戏公司认定这些是被盗财物,需不需要国家相关机关来判定?游戏公司做出的判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而且这种直接拿走玩家的虚拟财产的行为是否违法?
2013年6月15日因一个房地产项目经朋友介绍和现在的合伙人走一起,当时谈的条件是大家一起合伙做,他占6成我占4成,他的项目也一起大家做,他对外拓展业务,我负责公司内部工作。就这样我们达成了基本协议。他就说新注册一个新公司用来以后接广告设计业务,他现在的公司以后做活动业务,他会将现在在做的项目转到新公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