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
虚拟财产被他人恶意侵占
虚拟财产被他人恶意侵占 A是安徽人,B是辽宁人。A与B因为是同一款网络棋牌游戏的游戏玩家而相识。通过QQ信息和语音聊天以及电话联系的方式,两人渐渐相熟,成为了网络朋友。之后,B将自己的一个游戏帐号信息透露给A(注:该帐号注册身份证为B,且余额为零的空号)。并且B告诉A,该帐号自己已经很少用,意思是A可以登录此号。一段时间以后,A见B确实没有再登录过该帐号,便将该帐号绑定在自己的电脑上,作为自己的主要游戏帐号。某一天,A通过自身充值1600元以及费心尽力玩游戏的方式,使该帐号上的虚拟货币价值达近3000元。B在无意中得知该帐号上存有大量金币的情况下,明知不属于己,却想据为己有!于是,联系游戏客服和提供该帐号的注册身份信息,以“帐号被盗---找回”的方式将该帐号强行解除绑定,随后,游戏客服将该帐号以及账户内价值近3000元的虚拟货币一起“还”给了B。
问题1:如若A选择报警,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问题2:B该行为,属于网络诈骗还是非法侵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chao……(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3-03-28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