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仲裁期间,发现被告单位贿赂仲裁单位,做为民众,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某人与某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要求仲裁;仲裁受理了。但在仲裁期间,被告单位请了仲裁相关人员去旅游,结果仲裁通知出来后,由于被告单位贿赂了,仲裁结果与实际的赔偿大相径庭。。可被告单位却还觉得赔偿金多了,要求撤销部分赔偿金;做为劳动人民,人单力薄,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作为一个政府官员,我们都希望,人民的官员是为人民的!
我与单位签定的是一年期劳动合同,每年都签定一次,已经从05年至今签定了三次,合同期间单位给缴纳部分养老和医疗保险.上次签定到期时间是08年10月,但到今年年初单位也没提出继续签定合同,在今年元月6日,单位在未提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突然把我和其他9位员工裁减,请问,这样做单位是否违法,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我所在的
我有一位朋友,去年6月份入职一家深圳公司,负责广州销售,由于工作压力大,今年4月某个晚上在家中突然脑出血,住进了广州某三甲医院,由于其户口不在深圳,且在深圳医保不足一年,深圳社保说只承担医药费一个固定额。 另外入职的深圳公司说只付担2个全额工资+4个月的基本工资(或深圳平均工资),并催促其家人签字解除劳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全是对房东和中介有利的条款,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在北京通过中介租了间房子,但是从网上查到那个中介实际上特别黑,最后会千方百计扣钱,甚至会找流氓打人。合同已经签了。感觉像是帝国主义的不平等条约,任何一方面对自己都不利。出来打工不容易,挣点钱像别人抢走一样。请您请帮忙支个招!十分感谢!
我和老婆在2009年在老婆老家买了1套经济适用房是我和老婆共同出资的,岳母没出钱,但是以我岳母的名义买的. 可是我岳母现在又找到了1个老伴 但是还没结婚.买房子之前我就和岳母去公证过了,以后她人老逝世后房子将归我和我老婆共同拥有.谁都不能占有.而且如果房子要出售必须经过我们一起同意才可. 虽然是公证但是现在心理还是
想买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在办,但还没办下来,房屋也正结顶,还没交房,请问若请律师代写购房合同等,是否一定能规避风险,保障自己的利益。
2010年6月21号入职 到2010年12月4日 公司无故将我辞退. 其中没签订劳动法合同 没购买社保 辞退当天只赔偿半个月的赔偿金.
入职公司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 于2010年12月4日 无故将我辞退 其中没签订劳动法合同 没购买社保 辞退当日只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我已经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想明确知道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