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单位工作了近20年(中间离开过2年左右,回来后工作都近14年了),公司大概在2007年时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合同,好像是三年期的。但未购买社保及医保,只以现金的形式补贴了一部分社保费(员工以个人名誉购买)。现在因待遇问题与领导有分岐。因此想离职另找工作。请问这种情况可否要求单位对我进行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要求不续签补偿,却被劳动局反问:公司说要我的,是我旷工且自动离职怎么办。
我公司合同期到期了,然后我又多做了半个月。我现在没证据证明我多做半个月,所以我要求公司补偿我没续签合同的补偿金。结果监察部门反问我说:如果公司说合同满后要你的,是你自己旷工,然后属于自动离职。且说合同期到了之后是有30天得续签时间的。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现在手上就只有劳动合同。 现在劳动监察和仲裁一直要
您好!我2011年8月底离职,由于人事部门疏忽,未开离职证明,也忘记停掉了社保,多交到了2012年5月。现在新单位要求我提供离职证明,原单位提出必须将多交的社保金额补回,才可以提供离职证明。我愿意补交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是否应该由我承担? 关键是公司让我承担所有的缴纳费用,我认为企业的部分应该由他们承担,我
我是2013年12月9日上的班,试用了二个月,2014.2.18才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14.7.1公司突然说我考核不合格,要我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三联单(签的时候上面的原因是空白的)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也没提补偿的事,后来办失业拿手续才发现他们在解除劳动合同三联单上写的是本人离职,请问我还能申请补偿吗
被公司裁员已协商补偿4个月工资,但是办理手续中需要填写离职申请表,离职表中离职的种类有“辞职、辞退、合同到期”的三种。请问在离职表中勾选“辞退”类别是否影响获取补偿金?谢谢。
你好我是因为个人原因自动离职,领导有批辞职报告,但必须提前1个月辞职
你好我是因为个人原因自动离职,领导有批辞职报告,但必须提前1个月辞职,公司说自离是不会给工资的,我是1号到6号这几天有上班,同时还有加班,但公司说1分钱不会给,请问我可以维护我的权益吗?公司不给工资触犯法律吗?
企业由国有控股公司打包转为民营公司职工如果离职可以主张补偿金吗
我所在的公司有国有控股公司要变为民营公司,转让中,承接方承诺保留职工劳动合同,新公司认定原工作年限。但是我不想在新公司继续工作,我可以主张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吗?